臺灣爆發了重大的“外交”丑聞!扁當局任內欲與巴布亞新幾內亞“建交”,牽涉秘密金援近十億臺幣款項,遭到中間人侵吞。當局目前隔海提起訴訟,當初對此事“牽線”并指示匯款的時任“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坦承,“我要負最大責任”。
臺灣《聯合晚報》社論指出,縱然邱義仁承認自己的責任,卻難以彌補此一公款損失,更無法解釋清楚此一丑聞的種種疑點。商談“建交”是何等大事,怎么可能出現巨額經費匯入身分不明的外籍私人帳戶的情節?今日就算普通見識的民眾,聽聞此種毫無履約擔保的私相匯款之過程,也會覺得類似詐騙集團手法,而認定萬萬不可為吧?此事若非在“秘密外交”掩飾之下,如何可能進行?但直到弊案揭發,當局已正式提出追討和訴訟的今天,“外交部”猶以“國家處境艱困,秘密外交難免”為由,不愿對事件多作解釋。
“秘密,秘密,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為之”!這件丑聞,如果不是因為當局的訴訟行動而曝光,其間“國安會秘書長指示外交部匯款海外私人帳戶”的情節,也許永遠都在“國家機密”的保護之下而不見天日。民眾可以“合理懷疑”的是,類似的“秘密”不知還有多少!其中或許確有若干如“外交部”所解釋,因“國家處境敏感”而有難言之隱。但想必其中另有很多假“秘密”之名、圖私人利益之實的黑暗故事。
例如“公務機要費”案件中一度言之鑿鑿的“南線專案”,現已成為扁當局執政紀錄的笑柄之一,實乃政壇“公開的秘密”。“公務機要費”現在仍有多少卷宗封存法院,被視為具有“機密”性質,這些是真秘密,還是假秘密?是“國家的機密”,還是元首家族私人開銷的秘密?一旦冠以“秘密”之名,誰知真相是否將石沉大海?
社論最后說,“國家處境艱難”,民眾皆有共同的感受和體諒。但當局假“秘密”之名的各種行徑,是否確實為爭取臺灣利益所為?是否另有監督機制和合理的流程要求?是否具有法制規范以防人謀不臧?是否終有必須“解密”的時機?這些問題,都是民主法治的基本條件。臺灣自詡往民主化邁進,但僅此“外交”丑聞一件,即已暴露出當局的“秘密”何其多!臺灣的民主意識日漸進步,未來應監督節制當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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