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立法委員”日前宣誓就職,王金平與曾永權當選正、副“院長”后,立即宣示未來四年將致力推動“陽光法案”、問政透明化、“立院調查權”法制化、提升“國會”紀律及“立法”質量等五大改革項目,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發(fā)表社評表示,此舉對于“國會”形象的提升,當然有正面作用,但不足以自行,如果自律不能落實,委員會不能專業(yè)化,要想“國會”改革,可能還是一場空談。
這屆“立法院”席次由二二五席減為一一三席,而國民黨即占八十一席;相反的,原本占國會四成席次的民進黨,選后只有不到四分之一,因此連日來民進黨不僅一再痛罵選制不公平,同時不斷向民眾宣傳,國民黨一黨獨大,必須制衡,以免“國會”變成“憲政怪獸”。
社評認為,如此動作當然是民進黨為求“總統”大選獲勝的策略,除了鞏固其綠營選民,對于爭取中間選民也不無作用。問題是,“國會”的良窳,其實與政黨席次的多寡并沒有太大的關系。過去七年多來,“立法院”十六個會期中,民進黨不是“國會”第一大黨就是第二大黨,席次與國民黨相差無幾,但議事質量可有進步?“國會”形象何曾提升?民進黨委員的辦公室,不但經常可見利益團體穿梭,甚至還變成公有土地的中介公司!在媒體所做的評鑒中,表現杰出的“立委”國民黨多于民進黨,而表現不稱職“立委”則民進黨多于國民黨,顯而易見,就算民進黨席次再多,對于“國會”質量的改善也沒有什么好處。
盡管如此,目前國民黨既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席次,足以主導所有“法案”,議事質量與“國會”形象的好壞,國民黨自然要負絕對的責任。因此,王金平宣示將要積極推動“國會”改革,力圖扭轉長期以來民眾對“立法院”的負面觀感,確實有其必要,而其方向,諸如:促進清廉問政,修訂“立委行為法”、“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利益沖突回避法”等“陽光法案”;將“大法官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所確認的“立法院”調查權予以法制化;強化委員會審查“法案”及預算功能,減少黨團協商次數,以杜絕外界“密室政治”的疑慮;早日建立委員問政的議事轉播制度;透過委員會專業(yè)化、加強委員助理及“立院”幕僚的專業(yè)訓練來提升“立法”效率與質量,無一不是民眾所高度期盼的事,自然高舉雙手贊成!
不過,社評亦指出,期望越大,責任越重,要是支票不能兌現,外界的責難必然也越嚴厲!在眾多改革之中,第一個要接受檢驗的,就是委員會的組成。多年來,委員會專業(yè)化一直是朝野都訴求的理想,但沒有一次做到,每一會期經濟、財政、交通等委員會,多半被地方型的委員壟斷,而真正專業(yè)委員反而不得其門而入,如今十二個委員會改成八個,召集委員任期又由一會期改為一年,未來熱門委員會必然更是人滿為患,地方型的委員很可能結盟或是組成次團,借以脅迫各“部會”妥協,要求釋出資源。如此一來,“立法院”形同縣市議會,委員重視的盡是地方建設而非“中央”議題,為民服務勢將成為“立委”的主業(yè),審查“法案”反而變成次要,試想,真若如此,“國會”的形象還好得起來嗎?
有鑒于此,社評最后強調,朝野黨團,都應該負起把關的責任,對于委員選擇委員會,固然要顧及其意愿,但更要重視其專業(yè),切勿使“立法院”被利益團體與少數地方政客所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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