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辦事收取好處費”這種貪污賄賂行為是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的主要形式。近年來,中國檢察機關在加大對貪污賄賂職務犯罪打擊力度的同時,積極探索預防此類犯罪發生的有效方法,建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即行賄黑名單制度就是其中之一。(6月30日國際在線)
2002年,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檢察院率先建立行賄黑名單。經過充分試點后,2006年全國檢察機關正式受理社會查詢。2012年,行賄犯罪檔案系統實現全國聯網。目前,該系統已經在招投標、政府采購、行業市場監管、征信管理、人事管理、金融信貸、國內外商貿合作、紀檢機關辦理案件等多個領域全面拓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從2008年到2012年,這一系統共受理查詢223萬次,對2400多個單位和4200多個人做出了處置。全國檢察機關在行賄與受賄之間建起“防火墻”、加強對賄賂犯罪預防力度的舉措,無疑值得稱道。
經濟領域的商業賄賂現象,即權錢交易,是時下盛行的“潛規則”。常言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行賄與受賄也是如此。沒有受賄就沒有行賄,沒有行賄行為也就不會發生受賄。建立行賄黑名單制度,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使有行賄犯罪前科的單位和個人被限制或禁止市場準入,這無疑是檢察機關在新形勢下依靠制度建設預防職務犯罪一項重要的創新之舉。最高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管理中心主任柳晞春則表示,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在預防賄賂犯罪發生過程中有著“四兩撥千斤”的功效。
建立行賄犯罪黑名單制度的直接作用是,讓行賄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除了因行賄犯罪受到刑事追究或經濟處罰外,還會在一定時期內難以獲得市場準入,無法進行政府采購或建設項目投標,這會促使他們反思自己的行為,痛定思痛,改弦易轍。另一個作用是,讓參與政府采購和工程項目投標的企業和開發商慎言慎行。使他們認識到,一旦對權力部門和公職人員行賄,就有進入檢察機關黑名單的危險,從而使他們從維護自身利益出發,不敢輕舉妄動,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守法、守信的經營理念。更重要的作用是,能夠有效遏制或減少國家公職人員發生貪污賄賂職務犯罪。不僅為相關主管部門減少腐敗風險提供了便利,促進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凈化市場行為,而且對干部本人也有好處,使他們避免陷入腐敗深淵,自毀前程。
反腐敗斗爭是一項系統工程,做好預防在先的工作至關重要。全國檢察機關建立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就在在這方面的積極探索。當然,這一系統還需要一步完善功能,不斷更新內容,才能防止虎頭蛇尾,保持其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