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江蘇鹽城召開機關作風建設推進大會,通報了一批違法違紀行為。鹽城市鹽務局違規組織赴韓國公款旅游,事前紀委已經進行了提醒,該單位在表面作出取消旅游書面承諾后,暗地里仍我行我素,組織40多人出國旅游4天,花費13余萬元。(見5月14日《貴州都市報》)
按說紀委已經提醒了,就應該改正,然而鹽城市鹽務局卻沒把紀委的提醒當回事,依然我行我素。不把紀委的提醒放在心上,一來凸顯一些干部膽大妄為的程度;二來說明一些干部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做了也不會被發現。
一些干部之所以抱有僥幸心理,大多認為抓作風建設不過是一陣風,不會持久,也不會全面檢查。另外懲處不嚴,違規成本太低,也是有人不把規定放在眼里的一個原因。
鹽城市鹽務局不怕紀委提醒一事提示我們,一是抓作風建設要動真碰硬。首先是不留情面,該曝光的要曝光,該懲處的要懲處,讓違規者暴露在公眾之下,付出應有的代價。
二是我們的檢查要與時倶進。既然一些人將吃喝場所從大飯店轉入小酒樓、從市區轉到了郊區,那么我們的檢查就要跟上,不能有漏洞,從而形成巨大的壓力,讓干部消除僥幸心理,并形成這樣的認識:只要違反規定,就可能被發現。
三是我們抓作風建設要持之以恒。作風建設不可能一勞永逸,抓作風建設和違紀者往往比的就是耐力和恒心。如果我們在抓作風建設上能堅持不懈,那么違紀者就會老老實實地遵守規定。反之,我們抓作風建設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那么有些黨員干部就可能不把作風建設的規定放在眼里。
抓作風建設沒有捷徑,關鍵在于認真、長久地抓下去,對違紀者要零容忍。(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