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監局局長易人,當地稱與近期事故頻發無關。近期,山西省發生數起安全生產事故,其中南呂梁山隧道爆炸、潞城苯胺泄漏兩起涉及瞞報遲報,社會輿論對此高度關注。1月10日,山西省委組織部在山西安監系統內宣布了新的人事任命,張根虎將卸任山西省安監局局長調入山西省文聯,山西省安監局副局長霍紅義擬升任山西省安監局局長一職。有輿論質疑,事故頻出,有關方面卻在發布這一消息時反復強調與事故無關,那么發生這幾起事故,安監局局長該當何責?平職調動又算哪門子處理?亦有人認為此舉有將領導從被動境地里“營救”出來的作用。(1月27日《中國青年報》)
山西安監局局長易人一事,倒讓《中國青年報》關注了另一個事實,就是安監局長成了“高危崗位”。新華網輿情監測分析中心提供的數據表明,從2012年6月至今,短短半年里,已經有11名省市各級安監局局長因貪污、受賄或瀆職被轉崗或被起訴、停職。報道認為,“安監局長”已成為一個敏感詞和敏感官位,一次次觸動著公眾的神經。但在公眾印象里,“高危崗位”顯然已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匯,安監局長也早已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從交通局長一次次前仆后繼,到如坐火山口的縣委書記,再到屢見不鮮的一把手腐敗,我們所見的,儼然早已是“官不聊生”的局勢。因此,與其說“安監局長”成為了一個敏感詞,不如說是權力本身的敏感性;與其想當然地說公眾的神經被一次次地觸動,倒不如看到在監管無力之下,公眾對權力亂相早已有了一顆強大而麻木的內心。
權力若仍未被關在籠子里,官員必然處于高危之中。還是孟德斯鳩的那句話:“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經驗。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只是我們見慣了有權力者濫用權力的事實,卻總是在約束權力方面顯得力不從心。權力愈高,官員愈危。所謂“出來混都是要還的”,權力不進籠子,則官員遲早進“籠子”。
官員一旦高危,常伴以東窗事發,或有應對不當、守土失責的重大事故,或有長期積累的種種腐敗,無不帶有血的教訓。我們常常見到的,是當事官員僅僅支付了免職或降級的處分,大多數不久之后又易地而官,對于那些事故中的生民而言,常常付出的是生命的代價。這正是“一人哭”與“一路哭”的區別。官員與民眾,到底誰更“高危”一些?真正高危也許是那種不受制約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