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畫
連日來的霧霾天氣將古城西安籠罩在污染之中,市民格外“想念藍天”。關中地區的連續空氣污染狀況引起了陜西省領導重視,領導小組決定立即啟動空氣質量紅色預警保障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求各地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嚴格控制辦公車輛使用,合理調度使用車輛,每日只能安排三分之一車輛外出公務(12月18日《陜西日報》)。
眾所周知,汽車尾氣排放是污染的主要元兇。為了讓城市重現藍天,為了趕走多日的霧霾天氣,陜西省政府主動向自己“開刀”,讓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三分之二的公車在車庫“休眠”,讓私家車正常出行,這種不“委屈”普通市民放棄自駕車的做法,著實讓人眼前一亮。
現在凡遇到城市擁堵或空氣污染嚴重時,多數城市的政府管理者大都會出臺公共政策,限制私家車出行。比如一、三、五單號汽車出行,二、四、六雙號車牌出行,而很少顧及私家車的權益保護。實際上,車主的用車權是從物權中派生出來的,現行物權法對物的歸屬和利用都進行調整,并明確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按現行公共執政理念與宗旨,出臺任何一項公共政策,首先應該考慮的是對“私權”的敬畏,只有當窮盡一切手段仍不能奏效之后,才能為了公共利益要求犧牲個人利益。倘若非得限制“私權”,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比如,為了某項賽事或重要活動要進行交通管制,正常的履行程序應該是政府部門率先作出表率,讓公車為公共活動讓道,只有當公車停開之后仍無法滿足需求,然后才能考慮限制社會車輛的通行。中國有句俗語叫“打鐵還須自身硬”,像陜西省政府那樣只有率先停開公車了,倘若還不能讓市民見到藍天白云,這時候才有充分的理由對社會車輛通行進行出行限制。而且,限行的時間與范圍,事先也要經過嚴格和縝密的聽證程序,讓民意得到充分表達。
當然,在削減公車和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之時,更應倡導市民健康文明低碳的出行方式。比如,用公共財政資金對現有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進行改造,增加自行車道通車里程,對自行車道和快車道進行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