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個月,一批官員先后接受調查,這讓老百姓拍手稱快,也激發了許多專家的“頭腦風暴”。譬如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日前表示,官員財產公示應實行“有條件地部分赦免”,即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發后,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
其實李的動議早在幾年前便有人提過。例如王明高、吳思等人都曾經提議,如果我們用“絕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敗呆賬”只會越來越多,早知如此,何不廢物利用,把這筆呆賬壞賬轉化為改革的激勵因素呢?
我想,一些專家之所以提出要盤活“腐敗呆賬”,可能是借鑒了當年國企改革的思路。通過切割呆賬壞賬,把歷史包袱轉化成未來的財富。不過,用治理企業的思路顯然是醫不了腐敗痼疾的。用中國人的道器關系來形容,企業相當于“器”,而公權力卻象征著“道”。機器出了毛病,換個零件可能煥發青春;而指揮這臺機器的靈魂如果部分發生了腐化,簡單的赦免手術難以奏效。早些年,多地曾經試點“廉政賬戶”,甚至一些專家提議設立“全國退贓公開賬號”,設計寬厚周全的退贓“挽救”方案,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被譽為“跳出了反腐常規思路”,“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可操作性”的錦囊妙計,不僅遭到老百姓拍磚,在官員內部也無人響應。
問題還是在于,這一方案只是一個“空想社會主義”。既沒有合法性更沒有可操作性。試圖畢其功于一役,幻想一次大赦第二天便能“河海清宴”,本質也是一種躁進主義。
之所以有“腐敗呆賬”,按照經濟學的理解,就是腐敗的“出生率”大于“死亡率”。也就是說,必須嚴格控制出生率,并且放大死亡率,才能逐漸消滅腐敗。這就要求,首先要通過制度把腐敗消除在萌芽狀態。例如最近上下熱議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這些年這一制度成效未顯,不是因為制度本身無效,而是遭遇了執行難。其二,如何讓貪官“死亡率”符合法定標準?這就需要司法體系的改革,給予腐敗以致命的終端打擊,讓“硬制度”制服“軟權力”。
一手抓出生率,一手抓死亡率,兩手都要硬,逐漸擠掉呆賬膿包,機體才能健康。試圖給“腐敗呆賬”畫地為牢,以為如此便能讓其改邪歸正,結果只能落得個——我是呆賬我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