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公開寫入《條例》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只是這進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革自己的命總是艱難的,這時候,社會監督、公民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外部力量的參與就顯得尤為重要,否則可能又是一紙空文。
近日,國務院出臺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我國首部專門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與此同時,《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正在面向社會征詢意見,分析人士稱預算公開寫入《預算法》已成定局,從這一點看,《條例》走在了《預算法》的前面,這無疑是一大進步。
在限制“三公消費”方面,條例給出了相當具體的方案,包括設定標準、制定預算、處理超標。在這三步里面,設定政府采購的標準無疑是基礎。
談到標準,不禁讓人想到之前的一則新聞,同樣涉及到國務院。當時有報道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消息一出,輿論嘩然,不少人表示質疑,限制魚翅還要花費三年時間嗎?這個質疑涉及到兩方面,一方面是針對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的批評,另一方面則是對政府改革決心的不滿。
從本質上講,魚翅是一種食品,之所以能引起爭論,就在于它并不普通。常有相聲小品用到這個包袱,諷刺一個人沒見過世面,把魚翅當成了粉絲。乍一聽好笑,細一想心酸。一來魚翅跟粉絲很像,二來很多人確實只見過粉絲,沒見過魚翅,那些能夠心安理得享受這個笑料的人,想必多是三公消費的受益者。如果換作政府采購,魚翅和粉絲的區分相當容易,因為兩者的價格對比一目了然,而魚翅顯然不是普通勞動者能夠消費得起的。
預算公開寫入《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以及《條例》的出臺,讓人們又一次看到了限制“魚翅”的希望。然而,在《條例》中人們還是看到了熟悉的一幕,主旨為管住政府“錢袋子”的《條例》,幾乎所有的具體措施,執行的主體都是政府部門自身。讓被監督者“自律”,其難度可想而知。正如最近引發熱議的溫州車改方案中,眼睜睜看著官員每月的高額車補,老百姓能做的也只是連連嘆息。
從根本上講,要真正讓“三公消費”瘦身,不僅在于是否公開,更要看有沒有強有力的監督。現在這個《條例》,充其量是權力的自我約束,類似的規定過去很多,但時過境遷,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預算公開寫入《條例》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只是這進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革自己的命總是艱難的,這時候,社會監督、公民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外部力量的參與就顯得尤為重要,否則可能又是一紙空文。可以大膽試想一下,有上述各種力量參與制定的標準,會把“魚翅”放到政府采購的清單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