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重國籍爭議尚無定論之前,清理雙重國籍已迫在眉睫,不能任由“潛規則”盛行。這不但關系到法律的嚴肅性,也是反腐新動向的一個及時提醒。
昨日,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的部分常委會委員,在分組審議出入境管理法草案時表示,中國目前存在著較大數量的“雙重國籍”人士。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加入了外國國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國國籍。“雙重國籍”的出現有哪些原因,帶來了哪些管理難題,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委員們建議要審慎對待。
“雙重國籍”的爭論已持續了很久,民間要求放開的呼聲也日益增多。早在2005年,民建中央曾在“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中國承認雙重國籍。2010年,全國政協委員朱世增也建議修改《國籍法》,有條件地承認雙重國籍。對此,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韓方明2011年曾回應說,在現行情況下,我國不適合全面開放雙重國籍。
審視雙重國籍的出現,有著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近年來出國留學人員和海外移民的逐漸增多,如招商銀行的一項調查顯示,中國擁有1000萬元資產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經完成投資移民,而這些人中多數還在國內擁有產業,于是雙重國籍成其“理想選擇”;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時,導致公安機關未能及時注銷已加入外國國籍人員的中國國籍信息。由此也可看出:在雙重國籍背后,通常隱藏著利益訴求,有些人既想加入外國國籍,但出于“兩頭占”的利益考慮,仍不放棄中國國籍。而解決雙重國籍其實也并不是多大的難事,國家建立統一的出入境管理和中國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國國籍的信息平臺,實現有關管理部門信息共享,即可發現到底哪些人擁有“雙重國籍”。
而公眾的疑惑是:既然雙重國籍明顯違背現行中國法律,為何還有那么多人擁有雙重國籍?這是意味著雙重國籍的逐步合法化還是打擊不力?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常委葉建農就表示,雙重國籍越來越多地成為沒人管的“潛規則”,人民日報此前也曾刊文指出,一些違法違紀分子已經“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雙重國籍”。可見雙重國籍已成為部分人的特權,“一會兒這個護照,一會兒那個護照”,不但能讓那些持雙重國籍者逃脫“在國內撈好處,把財產轉移到國外”的輿論指責,還部分地成了貪官、腐敗官員外逃的另一個“護身符”。比如2007年1月,曾任云南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胡星出逃國外,后經證實,此人除擁有云南的戶口,還有澳門身份證、南太平洋島國瑙魯護照等,而且都“人是名非”。
由于國際間在反腐敗的對接上存在一定的縫隙,給了貪官利用假身份資料“鉆空子”的機會,同時也加大了打擊貪官外逃的難度。堵上貪官利用雙重國籍外逃的漏洞,就必須改善統一的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統。當然,這還需要各地在實際執行中破除地方利益思維,畢竟很多雙重國籍擁有者非富即貴,“一般都是社會的上層人物”,地方為了留住人才和資金,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此而言,改善統一的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統,就不僅僅是技術改進的問題,還關系到地方保護主義。
不管如何,在雙重國籍爭議尚無定論之前,清理雙重國籍已是迫在眉睫,不能任由“潛規則”盛行。這不但關系到法律的嚴肅性,也是反腐新動向的一個及時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