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一條名為“鄱陽縣財政億萬巨款轉澳門豪賭 財政局長風光依舊”的網帖在網絡上引發網民極大關注:從2006年開始,國家級貧困縣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基金股工作人員李華波轉出境外賭博資金高達9850萬元,現已逃到境外。而財政局局長風光依舊,兒子開名車、經營酒店。這一消息引起網民的極度憤慨,紛紛要求查明真相、嚴處責任人、挽回損失。(2月17日新華網)
對于一個財政收入僅僅3個多億的國家級貧困縣來說,近億元資金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從目前的辦案進展來看,大部分涉案資金尚未追回。
這不由得讓人心生疑惑,一個小小的財政局股長何以能夠輕易套取近億元財政資金?而作為財政局長竟然自稱毫不知情,那你局長的職責究竟是什么呢?
有三點是值得追問的:第一,必須審視財政和金融管理制度。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究竟有多少漏洞?哪些環節出了問題?是監督不到位,還是其它什么原因導致如此巨額資金被盜必須查清楚。另外,上億元資金又是如何轉到境外用于賭博的,有關金融部門有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第二,必須審視財政部門的權力集中問題。一個小小的財政局股長竟然能夠支配近億資金而不被察覺,這說明制約和監督措施基本無效,財政部門的權力過分集中。現在,財政資金集中管理,在強化管理的同時,也滋生了財政部門權力過于集中的問題,所以如何對財政部門權力進行制約就是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
第三,必須審視財政局長的瀆職甚至可能的腐敗問題。手下的人能夠神不知鬼不覺的套取上億資金,除了制度睡大覺之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存在某些腐敗問題,這點是需要調查清楚的,畢竟在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不是一個人的事,至少要經過幾道程序,作為局長,恐怕難辭其咎,至少是失職瀆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