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在中國,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呈常態化、公開化、群體化特點。近日,記者在江西、吉林等地調研了解到,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呈現蔓延態勢,將行賄成本按一定比例納入工程預算成為一些建筑企業的“明規則”,甚至發展到有行賄者與受賄者公然簽訂“受賄協議”。(10月17日《經濟參考報》)
工程領域“明規則”愈演愈烈之勢,令筆者聯想到,這與目前被炒得沸沸揚揚且老是管不住的“地溝油”,有著何等相似之處。
初看起來,二者一樣地“堂而皇之”。建筑行業包括多個環節,涉及的部門眾多,需要“公關”的人員較多。用不菲的“公關費”公開行賄,逐漸成為建筑業的潛規則,許多施工單位甚至將工程總造價的5%至10%作為“行賄預算”。行賄受賄潛規則,成為堂而皇之的“明規則”。而“地溝油”則是“大膽”地走上了桌面。今年9月13日新華社發布消息稱,地溝油流向餐桌傳聞被證實。專家指出,目前我國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溝油有200萬至300萬噸。而國人一年動物和植物油消費總量約2250萬噸。按此比例推算,每吃10頓飯就可能有1頓碰上地溝油。
細細想來,二者一樣地產生惡果。顯而易見,工程建設領域成了行賄受賄的“重災區”。尤其是交通部門和高校內工程建設腐敗案件頻頻爆發。房地產領域的腐敗更為嚴重,已經由幕后走向前臺,腐敗官員敢于從建筑商手中“分紅”的唯一籌碼,正是屢試不爽的權力“干股”。權錢交易,產生了毀掉干部、敗壞風氣、“豆腐渣”工程及國家財產損失等諸多惡果。而地溝油的危害很大。據科學試驗測定,地溝油中的有毒物質對機體產生極大損害,能引發多種癌癥。將地溝油提煉成“食用油”,直接危害百姓身體健康和食品安全。
深究起來,二者一樣地有著復雜的利益鏈條。工程建設領域腐敗,主要集中在招投標、建筑施工以及結算和驗收環節。如在施工過程中,行賄可以換來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或提高價格等不正當利益;在項目預決算中,行賄可以得到虛設項目、重復計算工程量以騙取工程款等“油水”。這其中,手握工程發包、支付工程款等大權的單位或部門“一把手”,成為建筑商、包工頭們爭相拉攏的對象,由此引發的“一把手”犯罪現象突出。臭名昭著的地溝油之所以禁而不絕,就在于其利益鏈上每一個環節都有暴利產生。市場上食用油價格6000元/噸,而地溝油成本價約為300元,市場銷售價3000-5000元/噸。按照郎咸平的說法,在“地溝油”這個產業圈里,人人受益,只有消費者受害。
探究緣由,二者一樣地歸咎于疏于監管。工程建設腐敗案件呈多發態勢,說到底均源于權力制約乏力。尤其是“一把手”涉案增多,說明亟待通過制度、法律等手段,加強有效監管,對極易膨脹的權力予以約束。目前我國對“地溝油”的監管實際涉及多個部門,包括衛生、質量監督、工商管理、環保、市政、城管、公安等。然而,在對大行其道的“地溝油”相關管理環節上,從初期掏撈、粗煉到“二傳手”倒賣和深加工,再到最后的批發和零售等一系列環節,幾乎沒有看到相關行政執法監管部門的身影。
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賄賂案件,如同掃蕩“地溝油”一般,無疑需要重拳出擊。一方面可以通過創新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代建制”,用科學、高效、規范的管理方式來預防腐敗,另一方面通過完善和創新權力監督制度,全面實施“一把手”“5個不直接分管”的做法,對“一把手”的權力進行有效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