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一網友在茂名第一灘泳區的停車場看到了一輛印著“安監執法”字樣的皮卡工具車,經過觀察,發現是有人開安監執法車載人來游泳。據記者了解,公車私用的當事人為高州市安監局執法大隊副隊長葉文藝。葉文藝稱,當天他在辦公室加班做檔案,中午酷熱,加上鄉下從未出過遠門的父母叫他帶去見識一下大海,在借不到私車的情況下,他經過一番掙扎,便選擇了用公車載家人去茂名第一灘了。(8月2日人民網)
依我看,葉隊長還真夠倒霉的,那么多公職人員用公車接送小孩上學,有的甚至載“小蜜”兜風都沒被抓到,卻偏偏把他揪了出來,何況他還有很多值得“赦免”的因素:一來他放棄周末休息冒酷暑在單位加班做檔案,讓這樣廢寢忘食的干部駕公車外出游游泳、涼快涼快符合常情;二來葉隊長去海邊游泳時,還不忘圓父母的“看海”夢,孝心實在可嘉。然而,終究沒有人同情葉隊長,因為公車就是公車,其唯一功能就是辦理公務時使用,容不得任何借口的私用,哪怕是圓七旬父母看海夢這樣崇高的動機。
更值得玩味的是,葉隊長在決定用公車載家人去茂名第一灘之前,“經過了一番掙扎”。我們不得不佩服葉隊長遣詞造句的高超技藝,不是“猶豫”、不是“斟酌”、不是“權衡”,而是“掙扎”,通常這個詞語是和生死聯系在一起的,足見其思想斗爭的激烈程度,葉隊長是為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而“心在滴血”么?估計不是,令葉隊長“掙扎”的應該是執法車身上“安監執法”四個醒目大字:平常這四個字可以增加車子的“威風度”,令駕車者自我感覺“牛X”,而現在,它們著實是個麻煩,畢竟身處“微博、圍觀、危機”的“三維時代”,哪位官員都不想“一日成名”。
不妨作個假設,如果葉隊長換了一輛沒有明顯標示的公車,縱然網友有火眼金睛,也很難發現葉隊長的“真身”。葉隊長開公車游泳順帶盡孝之后,依然會穩戴烏紗帽,說不定日后升遷考察時,“頂烈日帶父母看!边會成為佐證葉隊長“修官德”的最佳例子。
從葉隊長的“倒霉”遭遇看,網友與其圍觀那些逗你玩的“曬三公”數字,還不如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比如圍觀這臺亮明身份的執法車,至少,它能為納稅人追回150元公幣,給意欲打公車歪主意者一些警示。而葉隊長的“掙扎”也給我們提了個醒,如果讓每一臺公車都亮明身份,官員們在公車私奔前都能“掙扎”一會兒,或許公車私奔行為就能減少一些。
河北安新縣就曾經給公務車統一貼標志牌“亮身份”,一旦出現公車私用、酒后駕車、婚喪事違規動用公車,以及其他不正當使用公車等行為,群眾可根據公車“身份證”隨時舉報。公車標志牌“上崗”十多天,他們就接到舉報公車私用21起,查實查處14件,對25名當事人及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批評,公車私用等違規動用公車行為得到有效遏止。亮明公車身份,讓公務人員在“公車私奔”前多“掙扎”一會兒,換來民意的“不掙扎”,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