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返鄉之際,有親戚委托帶點“有分量”且“稀罕”的禮物回去,說要答謝某領導的厚愛。由于平日疏于此道,苦索數日不得其要,最后只能敬謝不敏。
說起來,過節送禮真是一門學問。中國有歷史悠久的送禮傳統,對于拉近人際關系、創造和諧氛圍,適當的禮物作用明顯。然而近些年來,送禮之風頗有愈演愈烈、不可收拾之勢,送禮日趨頻繁,禮物日趨奢華。造成的后果,小則普通百姓被“禮尚往來”壓得喘不過氣,大大降低生活幸福指數;大則行賄受賄借送禮之名橫行無忌,造成官場的烏煙瘴氣。
而送禮的時機,又尤以過年為甚,故官場有年關即“斂關”一說。2月4日《光明日報》刊發的《支妙招過“年(廉)關”》報道,珠海市紀檢監察機關為黨員干部發放“廉潔賀年卡”,提倡“廉不廉看過年”“是福是禍看過年”,就是“因為前些年一些因貪腐而落馬的干部,多數都是因為在年關時節放松了警惕,收受賄賂。”
可能有些人覺得,逢年過節送點禮,自古皆然,這就是中國習俗和文化,很正常。這種觀點很具有迷惑性,大約受賄的官員們也多以為理所當然,師出有名,受之無愧。其實不然!中國固然有悠久的送禮習俗,但亦有明確的送禮規則和廉政傳統。《禮記》說:“禮者,理也。”禮物,最初作為“禮”中之物,從形式上說,要符合一定的禮節;從內涵上講,要符合一定的道理。有些官員所謂“放松了警惕”,其實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涉及公權力的非正常送禮,是提升百姓送禮成本、制造不正常送禮風氣的主要推手。為了讓百姓過一個幸福快樂、成本適當的春節,為了維護鞏固魚水情深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一方面領導干部亟須時刻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切實加強自身道德約束和修養;另一方面,要加強推進涉及公權力的送禮制度約束,新加坡、法國、加拿大及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關于價值超過數百元的禮物必須申報或上繳的規定,值得我們借鑒。
春節送禮,送的是禮節,更是情義。福田心耕,自求多福。讓我們每個人自覺從我做起,做一個合乎禮節的送禮者,堅決向非正常的送禮說不,還社會一個風清氣正,還春節一個情義濃濃。(羅容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