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爆成都市紅會在汶川地震后設立的募捐箱善款,因多年未取,導致箱內紙幣長出白毛。原本應放在公共場所的募捐箱,最終被廢棄于倉庫。(本報今日A18版)
從媒體的報道可以看出,當初設立這些募捐箱的本意就不是為了慈善目的,而是打著慈善的幌子在推銷街頭電視廣告。因為這些募捐箱是由兩家公司出資制造的,他們通過募捐箱視頻廣告回收成本,廣告投放、收益由兩家公司獨立經營,紅會只對視頻內容監管。2008年計劃在成都設置1000臺募捐箱,前期投資500萬元,初期安裝了726臺。
投資了500萬元,最后卻只收到6116元捐款,即使算上募捐箱被盜和紙幣發霉無法兌換造成的損失,也與投入相差巨大。但兩家公司不會做賠本的買賣,1000臺街頭廣告播放機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恐怕遠大于500萬元投入。在很多城市,街頭廣告燈箱招標尚且屢屢拍出天價,何況是這樣的電視廣告?若不是此后成都紅會出現人事變動,紅會單方違約,剩下的274臺募捐箱設置工作無法進展,對投資商而言,這筆買賣實在賺大了。而成都紅會與廣告公司合作,恐怕也不是為了開辟新的捐款途徑,而是在收受利益之后默許廣告公司打著紅十字會的牌子設置公共場所廣告,以規避城市管理法規。這一幕與因郭美美而聞名的商業紅十字會的做法何其相似,同樣是打著紅十字會旗號從事商業經營和廣告宣傳。
善款“長毛”根本就是紅十字會商業化的惡果。紅會官員借商業化牟利,商家利用紅十字會的旗號斂財,募捐箱是生財道具,收取的捐款也只起掩飾作用,所以才會長時間沒人去取,任其被盜或發霉。紅十字會如不徹底告別商業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就無法避免類似丑劇一再發生。而慈善丑聞造成捐款減少,必然會影響到對弱勢群體的救助,真正受到傷害的還是那些需要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