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童小悅悅家庭收到了來自各方的善款。小悅悅不治身亡后,其父王持昌決定將善款捐出。但隨后,王持昌接到了大量短信電話,除求助信息外,不少人質疑善款去向,指其斂財。王持昌稱這筆善款已成燙手山芋(11月3日《新聞晨報》)。
我們對慈善理念的群體心理是非常復雜的,既有那么一絲絲潔癖,又有那么一些些偏執。小悅悅善款事件上,就是“質疑等于在人家傷口上撒鹽”。
善款是捐給小悅悅的,如今人去錢在,關注一下善款的流向,不是最簡單的監督意識使然?善款涉及公共利益,已經不是私利與私權的范疇,那么,秉持一些“無賴假設”,哪里算得上什么“惡意”?相反,這種監督必將促使善款更好地流向應該潤澤的地方。至于當事人王持昌的說法與做法,只要涉及善款的去向,都當在情緒之外而接受公共監督,這是呵護愛心之需、也是寬慰慈善之意。
歷史一再證明,在慈善事業的進程中,從無絕對“可靠”之人。從這個意義上說,。一方面,善款來自民眾的“節衣縮食”,當比財政支出更值得敬畏,更需要付出十二分的小心;另一方面,每一筆善款的去向都必將對日后的慈善事業起到標桿的作用,“清”則能吸聚更多能量,“亂”則讓愛心折戟于心灰意冷。 (江蘇 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