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午間,湖北武漢一家餐館突發大火,食客和店員迅速撤離。讓店方意想不到的是,大火撲滅之后,一些食客返回買單。餐館主管稱,曾經聽說有餐館遭遇火災等意外后食客飛單,沒想到她遇到的食客如此講誠信,“錢并不多,但讓我非常感動”。 (11月7日《京華時報》)
不論是河南鄭州老大娘的無人售饃,還是湖北武漢“信義兄弟”的接力送薪,抑或是廣州良性運行13年的無人報攤,社會生活中某個角落發生的誠信故事,一旦以其真切動人的力量穿透人們心靈的世俗屏障,抵達柔軟的內心世界之后,就會激起強烈的心理共振與情感共鳴。
餐館提供相關服務,食客為此支付費用,雙方各取所需,皆大歡喜。只不過,滾滾濃煙,熊熊大火,突發的火災險情,食客也好,店員也罷,都不可避免地匆匆離開。在社會流動迅速的陌生人社會,食客大都是生面孔,從過往的經驗來看,食客即使飛單,店家也無法追查。但返回買單的顧客,則讓我們看到誠信的回歸。
正如學者易中天所言,道德有一種社會性遺傳,它原本就是人的天良。道德永遠不會淪喪,天良永遠不會泯滅,只不過,有時候需要被喚醒。道德既是一種社會規范,也是一種個體自覺,是隨時都在人們心中存在的,只要人們愿意就可以做得到。飛單常見,補單稀缺,為何?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食客在餐館就餐,說到底是一種社會交換。只不過,經濟學視野里的交換注重追求利益最大化,社會學意義上的交換則更加注重互惠和公平。“公平”是指在社會交換中對雙方報酬和代價作出明確的社會規定;“互惠”要求受益的一方都要履行回報義務。換言之,飛單者違背了社會交換的基本原則,也割裂了消費者與商家的互動鏈條。
事實上,食客在就餐過程中已經與店方構建了一種契約關系。火災導致食客退出只是契約關系的暫時中斷,而并非契約關系的終止。從這個意義來說,逃單既是消費者對自身權益的濫用,也是對商家正當所得的漠視。而食客“回頭再來”的補單,既是一種道德回暖,也是一種權利救贖。
3桌客人,每桌200元左右,600元的消費確實不算多,但其背后的符號意義卻顯得難能可貴。在這家餐館,通過這個窗口,我們可以更多地觀察人和食物、人和人、人和社會的關系。返回買單的食客,以親力而為的言行,讓“社會信任”和“良性互動”的宏大敘事,充滿了細節和溫情。從飛單到補單的優美轉身,既感動了商家,也同樣打動我們每一個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