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網站曝出: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呈貢、晉寧等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征滇池生態資源保護費。據了解,上述收費計劃已經進入立法程序,正在報請有關方面審核通過。(8月5日《中國青年報》)
滇池污染游客埋單,有點不合理
于靜
按理說,現在國民收入普通提高,有能力出門旅游者,很少有人會在乎區區10塊錢。但在不在乎是一回事,該不該掏不該掏是另一回事。就滇池污染讓游客埋單這件事來說,多少有點不合理。
道理很簡單,游客頻繁光顧固然會對滇池的生態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滇池的最大污染源恐怕還是當地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自己的池子臟了,要遠道而來的客人打掃,有這樣的待客之道嗎?
況且,如果真的在近3000平方公里的地方,不管大酒店、小旅社一律按人頭收費,管理起來也是有很大難度的。退一步,就算昆明方面確實有辦法對大小住宿場所進行規范管理,游客上交的“資源保護費”都不會落入私囊,但如何保證這些公款最終能完全用在滇池保護上?
“生命只有一次,滇池只有一個,他把生命和滇池緊緊地綁在了一起。他是一個戰士,他的勇氣讓所有人膽寒,他是孤獨的,是執拗的,是雪峰之巔的傲然寒松!边@是2009年感動中國人物頒獎盛典對獲獎者張正祥的評價。被譽為“滇池衛士”的他,從早年當生產隊長時就要求村民,不準在滇池里洗衣、倒污水,不準砍伐滇池邊樹木,后來更是為了阻止在滇池邊采礦,幾乎搞得家破人亡。
在此筆者想提醒昆明市有關部門,滇池保護,別忙著打游客的主意,先不妨好好學學“滇池衛士”張正祥,像他那樣去戰斗,去用生命守護滇池,對一切污染滇池的行為說不。這,才是當務之急。
“生態保護費”究竟該由誰埋單?
張玉勝
按理說,盡管滇池治污迫在眉睫,但治理污染畢竟是當地政府的分內之責,政府辦事應當遵循內部挖潛、量入為出的原則,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哪有“你規劃,我出錢”的道理。
再說,如果政府投資不足,治理滇池污染的確需要征收“生態保護費”,那首當其沖的也應當是沿池污染企業和個人,豈能“算計”外來游客?
景區的科學管理一般都應當先由政府通過投資整治打造優美環境,從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增加旅游收入,然后憑借財力的提升,進一步做好生態與環境的保護,這才叫是良性循環。征收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無疑是本末倒置。
保護滇池還是應當多向內用力,別動輒打游客的主意。以“宰客”為目的的“生態保護費”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