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而“有米無鍋”,聽起來像是故意刁難,但在公共生活中,卻并不鮮見。
眼下就有一個:“營養餐計劃農村學校并非有米無鍋”。這是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廚房建設研討會”上透露的信息。教育部表示納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餐計劃”)的學校已全部“開餐”,近2600萬農村學生吃上營養午餐。此外,由社會公益力量援建的農村學校廚房已超過1000個。(《新京報》10月29日)
這個表態,主要針對的是目前社會上對“營養餐計劃”“有米無鍋”的爭議。即,國家把營養膳食補助撥下去了,但不少地區農村學校食堂的硬件建設跟不上,沒安“鍋”設灶的食堂,有了買米的膳食補助,農村學校也難見炊煙升起。
教育部此番表態,列出了專業權威數據,駁斥“有米無鍋”論:去年,國務院已專門要求將學校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2011年,中央財政已下撥100億專門用于試點縣的農村食堂建設,爭取明年所有學校都能有一所食堂。教育部也承認,食堂畢竟是基建項目,從規劃、立項到開建,再到使用需要時日。所以,“有米無鍋”也是暫時的。
當然,任何公共政策從研究論證到施行,都需要時日。這一點人人都理解。只是,人們也希望“有米無鍋”的那段準備期,能控制在最短時間內。這就需要未雨綢繆,而不是在有了政令法規之后,相關執行部門仍然慵懶觀望、推諉延宕。
以營養餐計劃為例,“特困地區學生每日營養補助餐費3元”,這是2011年10月26日中央政府網站的消息。從去年研討出臺到現在,正好一年。政策已定,撥款已出,若一年時間,卻連試點部分食堂配套都還未完全竣工,公眾難免會有疑問。
校車問題也如此。《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已施行有一段時間了,但是在今年9月開學季,各地卻紛紛爆出“多地幼兒園新校車上牌‘卡殼’”、“安全管理條例細則未定,原有校車過渡期限不明”等消息。
好政策得到落實,才能讓民眾真正受惠,而得到落實的關鍵一點,就是政策制訂要有前瞻性,要有配套設施,要盡可能避免“有米無鍋”的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