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10月10日披露,剛剛過去的黃金周使全國游客擠成了“一鍋粥”,部分景區的游客接待量最多時超過最佳接待量的十幾倍。針對以上情況,全國假日辦建議加快帶薪休假制度落實,在不增加原有法定節假日的前提下,對五一假期進行調整并適度延長,形成多個假期窗口期。但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全國假日辦否認以上說法,稱未就五一假期調整發表意見。
中國的黃金周假期制度始于1999年,2008年在爭議中取消了五一黃金周。由于今年十一黃金周變成了“黃金粥”,因而很多學者和公眾建議恢復五一黃金周以“泄洪”。盡管全國假日辦否認有關說法,但并不妨礙公眾對現行假期制度表達不同意見。
在筆者看來,現行假期制度到了該調整的時候了。首先,公眾的休假權沒有得到應有保障。之前,取消五一黃金周的主要用意是推行帶薪休假制度。然而,2008年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并沒有得到很好落實。有調查顯示,不足三成人能享受帶薪休年假,超過四成人對自己休假狀況感到不滿或無奈。
盡管帶薪休假是好制度,但在我國全面落實有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雖然目前公眾假日、休息日等休息時間共115天,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但有調查顯示,中國企業員工只有21天帶薪假期,在全球排行倒數第一。可見,在推行帶薪休假制度同時,還需要多個公共假期窗口(如延長五一假期)以保障休假權。
其次,景區、道路、休閑設施等公共資源與目前的假期制度不相適應。取消五一黃金周之后,探親、旅游等多重壓力集中在十一黃金周期間,結果只能是道路堵、景區堵甚至上廁所都堵。在帶薪休假制度沒有完全落實之前,如果不能多幾個假期窗口期來“泄洪”,不僅公眾的休假質量打了折扣,景區等資源也無法承受。
再次,從經濟角度看,整個休閑產業對GDP創造的貢獻大概在三分之一左右。在全球經濟前景不明朗、中國經濟進入低增長時代的情況下,通過改革假期制度可促進休閑產業發展以拉動內需。而且,隨著居民收入增長以及生活觀念的改變,公眾有休閑的意愿也有消費的能力,但缺少消費的時間,即假期。
因此,改革假期制度很有必要,延長五一假期也值得考慮。筆者以為,如果進行新一輪假期制度改革,當以公民權利和現實國情為核心。
公民權利至少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假期制度的設計,公眾要有充分的參與權和表達權,即把假日制度改革的權利真正交給公眾,而不能是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主導改革——回顧取消五一黃金周的整個過程,盡管也征求過社會意見,但坦率地說,是以學術意見和行政意見為主。
二是改革假期制度的最終目的是保障公眾休假權。公眾的休假權保障涉及多個方面,比如,休閑價格要合理,資源配置要合理,公共服務要配套等等。換言之,不能僅僅在時間上做文章,而應該制定完整的公民休假權保障體系。
而且,改革假期制度要充分考慮到現實國情。比如,我們的旅游資源、道路資源盡管在不斷增加,但供需矛盾很突出,因而,假期制度改革要考慮到公共資源承受力。比如,要考慮到休假制度落實過程很漫長這一國情。再如,要考慮到國人的親情因素,國家的經濟現狀。
為什么公眾要扎堆出游、扎堆消費?一個重要原因是親情因素。因為只有在公共假期才能全家出游。即使帶薪休假全面落實,由于家庭成員在不同單位,能否實現全家一起休閑還是一個未知數。從這個角度說,帶薪休假與黃金周都應該推行。中國應該有多種黃金周,如休假黃金周、經濟黃金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