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合肥市兒童福利院用39萬元財政撥款購買奔馳車一事,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9月5日上午作出回應稱:政府給這樣一個福利單位買輛好車并不過分,我認為還可以再好點。(9月5日人民網)
當地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一句“我認為還可以再好點”,揭示出了問題的本質:對超標準、浪費行為習以為常的思想意識。因此,“還可以再好點”的態度,比福利院購買奔馳更讓人覺得害怕。
善良的人們往往極容易被“給福利單位買輛好車不過分”這句話的表面意思所迷惑。不是嗎,奔馳其它政府機關開得,福利院為什么開不得?作為福利事業單位,開奔馳不正好說明當地政府對福利事業的重視嗎?然而,追問之下,此話中隱含的問題又很明顯。比如,首當其沖的第一個問題是,福利院購得的這輛奔馳車,給誰開的、供誰坐的?盡管當地相關部門表示,該車的用途是“一、涉外接待。二、孩子外出活動用。三、接送孩子外出看病”,聽著挺鏗鏘,但這輛車不過五座的事實告訴我們,所謂的接送孩子外出活動之類,不過是掩耳盜鈴式的謊言。
比如,我們還有個疑問是,花39萬元買輛奔馳接送孩子,是不是可以花更少的錢,買輛國產車,照樣可以接送孩子,剩下的錢難道不可以改善福利院兒童的食宿等條件嗎?不可以適當擴大規模,多接受與安置兒童嗎?
福利院購買奔馳車,本身即有超標與浪費之嫌,然而,更讓人糾結、更不可思議甚至更可怕的是,當地相關部門“還可以再好點”的解釋,以及這個解釋背后,還可以再超標、再浪費一點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