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東小伙及時救助了一位暈倒老人,受到稱贊。但筆者在感佩之余,也生出不一樣的滋味。原因是“救人哥”在施救時,受到圍觀群眾的勸阻,“不要去碰他,一碰就會賴在你身上了。”圍觀者的勸阻,折射的其實是“好人難做”的現實寫照,不然,“救人哥”就不會讓路人錄下視頻以備“不測”了。
昔時,我們講“好人有好報”,從小學堂到大社會,好人好事一直廣受稱贊?刹恢獜暮螘r起,“好人”卻未必“有好報”了,甚至還適得其反,為其所累。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許云鶴案”以及南通“殷紅彬案”,都是活生生的例子。這樣的“負面”例子接連不斷,自然就引發“好人難做”的嘆息。
前不久,中國青年報社做了一項調查,結果很能說明問題:77.9%的人直言,在當下社會做好人的成本高。高成本是什么?主要有四:一是擔心“被疑動機不純”;二是往往要付出(金錢或受傷的)代價;三是會“被嘲笑,被認為太傻”;四是“做好人經常感到孤獨,陷入自我懷疑”。如此高額的成本,自然使許多人在別人需要救助時,選擇圍觀或避讓,這就讓人深感道德危機的迫近。
與“好人有好報”相近的,是“好人一生平安”,這本是一種美好愿望。不過,愿望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有些“好人”不但談不上“平安”,而且還很“凄慘”。
中國有句老話叫“善惡到頭終有報”。但對于行善的好人,指望渺不可尋的老天來回報,不如尋求現實社會中的司法公正。雖然說法律講求證據,但法理同樣不外人情。如果法律不從“保護好人”的角度來論斷一些“證據不足”的是非,那不可避免會出現自私自利的人對幫助自己的好人倒打一耙的情況出現,人們實踐基本道德的積極性難免會受到打擊,社會道德危機也就近在眼前了。
讓好人不再難做,讓人們不再迷茫,讓道德不再受傷,法律保障必不可少,而法律執行人的有效作為,或許是至關重要的。(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