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升職、開礦,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八年內收受好處費817萬余元。7月2日,劉卓志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目前,上訴期滿,劉卓志未提起上訴。(7月16日,《新京報》)
八年的時間里,受賄86次共計817多萬。這是一個怎樣觸目驚心的數字!同時,也暴露出我們黨員干部中間少數人存在權勢熏天、貪贓枉法的惡習。劉卓志案更是給我們的反腐倡廉工作曝光了問題、敲響了警鐘。
一是必須加固“一把手”監督這根軟肋。劉卓志于1980年從秘書起步,到2003年第一次受賄,整整23年,職位幾經升遷而安分守己。但2003年升任“一把手”(盟委書記)后短短不到一年時間,貪念便沖破了心理防線,開始了骯臟的權錢交易,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一次又一次直至86次。可以說,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23年沒有問題的劉卓志當了“一把手”之后不足一年便前功盡棄。這樣的事實赤裸裸地昭示世人,反腐倡廉這么多年來,對權賦過重的“一把手”的監督始終是根軟肋,“用人一言堂、財務一支筆、大權一把抓”,更為嚴重的是這種作風會影響一個地方的官場風氣,形成惡性循環,產生更大社會危害。因此,監督“一把手”形成制度設計刻不容緩。
二是必須涉足“身邊人”這塊監督盲區。談起劉卓志的腐敗,不得不提及他的妻子宋巍。在劉卓志總共817.036萬元的受賄款中,宋巍的共同受賄數額是281.7萬元。 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宋居然曾在司法廳工作,在錫盟政法委時分管政治部和執法監督。領導干部執政得失,“身邊人”很關鍵。唐太宗李世民愛妻長孫皇后,生性節儉,母儀天下,善于借古喻今,匡正李世民為政的失誤。唐太宗大治天下,盛極一時,除了依靠他手下的一大批謀臣武將外,也與他賢淑溫良的妻子長孫皇后的輔佐是分不開的。相反,像宋巍這樣的妻子,出身司法而知法犯法,不但不規勸丈夫廉潔自律、誠實為官,反而為其腐敗行為牽線搭橋,沆瀣一氣、助紂為虐,最終將丈夫推入罪惡深淵,自己也鋃鐺入獄,自食其果。可見,妻兒等“身邊人”的作用是多么重要,教育引導他們給領導干部“常敲廉政的警鐘,不吹貪欲的歪風”應是時下監督部門的重要研究課題。
三是必須警惕“小圈子”產生干部這種渠道。劉卓志利用職務之便,選拔干部指定考察牛志美、賈乘麟這樣的21個自己人,許多重要崗位干部在“小圈子”內近親繁殖,這些買官者在經過錢權交易而如愿以償后,又成為了賣官鏈條中新的一環。這種違背選人用人制度的干部產生方式致使整個干部隊伍免疫力下降,戰斗力和執行力低下。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不斷創新干部提拔交流方式,杜絕用人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杜絕干部產生渠道操縱在少數人手下,值得深思。
“一把手”“身邊人”“小圈子”,任何一件腐敗案件都有這三個詞語的影子,好像這三個詞語與腐敗之間有必然的因果關系,監察機關應以刮骨療毒的手筆從“一把手”“身邊人”“小圈子”這些源頭問題上加強預防,才能杜絕下一個劉卓志、下一個86次。(王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