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縣委書記胡健勇,因貪污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胡健勇作為在革命老區任職的官員,涉案金額累計達1700多萬元,令人震驚。而他最初進入紀委的視野,并非因為貪污受賄,而是因為一起換屆期間的誹謗案。(7月6日,《現代快報》)
已經是縣委書記,居然還不滿足,得知沒有獲得升遷機會時唆使下屬誹謗上級。此舉不僅沒有獲得升遷機會,而且還被揭個底朝天。受賄1700多萬,住在銀行里,違規任用干部…而這些老底被揭發,讓這位縣委書記收獲了無期徒刑和囚徒身份。
可能有人感到不解,是不是有毛病啊,已經到縣委書記這一步了還不滿足嗎,已經受賄上千萬了怎還不知道收斂!筆者認為,這位縣委書記很正常,因為他明白一點,自己受賄那么多,難免有一天當自己權力不保的時候有人會捅出來,而唯一讓自己安全的辦法就是不斷獲取高位,做到市委書記,做到省委書記,那樣就可以安全了。這是個好想法,但卻極不明智。
官場如戰場,好的位置就那么幾個,你想上去,別人也想上去,而決定升遷其實就是三個條件,一是上級認可,二是政績卓越,三是行賄受賄。可這位縣委書記符合升遷的哪一個條件呢?上級不支持他說明組織不信任他。沒被列入候選名單說明政績平平,行賄受賄這招估計也沒找到門路說明此路不通。這位縣委書記應該有自知之明。
遺憾的是,這位縣委書記沒有自知之明。他在升遷無望的情況,便生邪念,將矛頭直接對準上級,無中生有,造謠生事,詆毀上級形象。雖然他讓下屬去省外發帖,看似做得天衣無縫,但他忽略了一點,萬事有因,網絡雖然虛偽,支撐網絡依然是現實中的人,只要是人的行為必然難免留下蛛絲馬跡。誹謗上級領導人不用猜大家都知道是誰。
“欲生于無度,邪生于無禁。”這位縣委書記之所以會做出如此糊涂事,就在于他長期獨斷專行、貪污腐敗使其養成了一種虛偽浮漂、自我放縱的習性,而這樣一種習性使他變得更加貪婪無度。住在銀行里把銀行當成受賄的場所足見其貪婪,隨心所欲任人唯親足見其自私私利,因小事誹謗上級足見其狹義和瘋狂。
縣委書記之所以有今天的結局,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信念缺失,道德敗壞。(張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