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郴州市紀委獲悉,7月6日,郴州市紀委、市監察局決定,并報該市市委、市政府同意,給予“失蹤局長”王昌宏行政開除處分。經該市監察局立案調查,王昌宏失蹤原因已經查實:為了逃債,玩失蹤期間曾給別人當保安、司機。(中國新聞網6月10)
現年53歲的王昌宏原是郴州市農機局的“三把手”,曾在經濟管理部門和政策研究部門都供過職,并擔任過鄉鎮和街道“一把手”,對經濟工作比較在行。在朋友介紹下,他開始投資辦企業,過上了亦官亦商的生活。從2002年開始,王昌宏就從信用社貸款,在老家桂東投資了幾個水電站。此后幾年,他的投資越來越多,并逐漸向煤礦、冶煉等高產出行業轉移。入股辦礦和投資小水電給他帶來了一些收益,不過自認為對經濟比較在行的他沒有想到會栽倒在炒期貨上。他先是炒期貨小麥,后來又炒白糖和橡膠,損失慘重,曾經3天時間虧掉80多萬元。
為了還銀行利息以及繼續投資,王昌宏只得四處舉債,甚至到了拿房產作抵押的地步。一份“王昌宏資金借貸情況”表顯示,從資興、蘇仙、北湖、桂東等地的信用社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親戚、朋友、下屬甚至鄰居,都成了王昌宏借錢的對象,其中有一部分借貸月息高達5分。如雪球般越滾越大的債務以及債權人的步步緊逼,成了王昌宏玩失蹤的導火索。王昌宏說:“我借了100多萬元高利貸,利息已經接近本金的80%至90%。在還債還本還息過程中,高利貸放債的人糾集一些社會上的人追債,我確實沒有辦法應對。”王昌宏炒期貨共虧損了400多萬元。于是玩起了失蹤,直到2012年4月22日郴州市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找到他,這才結束了他的“失蹤之旅”。
多行不義必自斃,任何事情都是前有因后有果,王昌宏正是因為一個“貪”,才讓他從一個局長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這是他必然的下場,他應為自己的行為買單。但是他作為一個公職人員,他代表的不僅是他個人,而是代表的政府,所以他的“失蹤案”必被鬧得沸沸揚揚,對郴州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本來是一個國家公職人員的個人事件,或者是個人行為,卻對地方政府、干部隊伍形象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王昌宏為他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他的代價,也為我們的廣大干部敲響了警鐘,希望我們的政府官員以此為戒,時刻牢記自己的歷史使命,做到問政為民、問需于民、問計為民;心中時刻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 “群眾在你在眼里有多重,你在群眾眼里才有多重!
做一個清清白白、廉潔奉公的人民好官---這是時代的呼喚,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宋雅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