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5日凌晨4時,深圳市兩車司機因小事起爭執,奧迪車女司機一個電話5分鐘內招來一O牌車,趕來的4名穿便服男子和奧迪車的一男子圍毆捷達車司機皮某近20分鐘,致皮某雙眼、臉頰、嘴角、頸部等多處受傷。龍崗警方稱,該O牌尼桑越野車屬六約派出所公車,私開公車并帶頭打人者姓彭,是派出所一名巡防隊員、“臨時工”。
從報道披露的細節來看,緣起一個很小的誤會。皮某開車經一條小通道,被停在通道上的奧迪跑車堵住去路,閃燈并按幾聲喇叭示意奧迪車避讓無效。后來奧迪車上的男子與皮某發生口角,繼而相互推搡。至此,即便雙方打斗一場,也不過一般性質的治安案件。可是,身為維護治安者的彭某等人,不僅私開警車來耍威風,還充當打人兇手,問題的性質就十分嚴重了。
“奧迪女”、O牌車、私開公車、圍毆、派出所、巡防隊員、“臨時工”……將這些關鍵詞串在一起,此事令人后怕而憤慨。派出所的公車、且是檔次不低的越野車為什么由一名巡防隊員(警方說法還是“臨時工”)隨意開走?派出所屬下的巡防隊員為什么卻充當“奧迪女”的打手?彭某打人后大大方方將警車開回派出所停放,如此肆無忌憚又是靠什么壯膽?
退一步講,即便有個別巡防隊員成了害群之馬,也并非絕對匪夷所思,但警方的態度非常重要。報道中說,有民警竟然稱“事情很簡單,沒有什么特別的因素,不是這個人在派出所工作就有什么特別的地方”。“深究也不可能深挖到什么東西,有幾個人在外面被別人打了之后能找到人?”如此話語,居然出于民警之口,出于擔當維護社會治安重任的警察之口,卻是匪夷所思的!
我們還不能不問:警方稱對彭某私開公車要“嚴肅處理”,又將如何“嚴肅”?如此猖狂的巡防隊員到底有何來頭?養這樣的人到底是養社會治安維護者還是養打手?其余參與打人者到底是什么身份?
還有一些疑竇同樣需要解開:彭某私開警車,到底是誰給他打開隨意使用之門?警車被巡防隊員開出吃夜宵還用于打人,派出所管理的失職明擺著,難道可以豁免?難道彭某是“臨時工”就可以將派出所的責任撇得一干二凈?
“臨時工”一次次刺痛公眾與社會的神經,此次也不例外。“臨時工”不能成為事件的遮丑布與推卸責任的托詞。而且,彭某知法犯法,至少已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不能只是追究私開警車或“不排除將其辭退”,而應按法律處置。否則,此事只能成為“臨時工”丑聞的又一實例,再次增加公眾的痛感。
事件被媒體追訪后,龍崗警方已表示“絕對不會包庇”。既然口頭上如此堅決,那就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