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大連市萬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和大連沃爾瑪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大連萬國出錢出地為大連沃爾瑪專門建設山姆會員店,施工、圖紙、建材全部按照大連沃爾瑪的要求建設。2002年6月雙方交接,大連沃爾瑪租用商場經營,租金每年1000多萬元。可10年了,大連沃爾瑪公司租了房,房租至今分文未付。經過多次交涉、協調、仲裁,甚至法院多次強制執行都拿沃爾瑪沒辦法。(《京華時報》11月1日 )
一些跨國公司的傲慢和不講理,再一次得到展現。跨國公司在中國的“異化”,早讓公眾困惑:以守法誠信經營愛惜自己聲譽聞名、且因此贏得廣大消費者信任的跨國公司,為何在中國屢屢表現出另一面,污染環境、欺騙消費者,而面對自己的劣跡,又表現得蠻橫無理,既無視中國法律,也無視中國消費者的抗議。
康菲在中國經營的油田發生漏油,實際污染幾百平方公里,可他們謊稱只有幾百平方米,事情敗露后,面對中國政府的要求和輿論的強烈批評,他們或回避或拖拉,不采取有效措施,面對央視的采訪,他們竟然說出“就是騙你”。阿迪達斯被指含環境激素,對生殖系統有毒性,中國消費者協會還曝光阿迪達斯一嬰童套裝纖維量標實不符,虛標棉含量,可阿迪達斯毫不理會。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濃湯寶在“新”包裝上配料表中標注“可能含有”字樣,被指配料標注不清,聯合利華大中華區副總裁曾錫文則明確表示,暫不召回濃湯寶系列產品……
一些跨國公司對發達國家的消費者和對中國的消費者,完全是兩副面孔。這一點,其實不難理解,跨國公司畢竟是跨國公司,無論是經營理念還是管理經驗、生產技術,都有相當大的優勢,國內消費者在跨國大公司面前心理上的弱勢。特別是時下國內企業劣跡太多,毒奶粉、地溝油、注水肉、有色饅頭……讓消費者陷入深度懷疑甚至恐懼。在無可選擇的無奈中,消費者情愿選擇聲譽好一些的跨國知名品牌,這讓它們有了“自信”的倚仗。
傲慢,也與我們的法律體系不健全有關。比如康菲漏油事件,施以行政處罰,20萬元的罰款對于康菲石油微不足道;提出生態賠償,我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在損害賠償標準、范圍及程序上的模糊地帶讓“中國律師團”心有余而力不足。除了立法滯后,還有標準落后,很多跨國公司的違規行為,都因為“符合中國標準”,讓他們輕易脫身。
以上當然不是原因的全部。大連沃爾瑪的行為,已明顯觸犯了中國現有法律。這種老賴行為,法律明文規定可以對公司的銀行賬戶、營業場所、庫存物資、土地使用權等財產進行凍結和查封,情節嚴重的相關責任人要承擔刑事責任。任何一項制裁到位,都可擊中大連沃爾瑪的要害。然而6年過去,當地司法部門卻拿其沒有辦法。為什么?難道政府對跨國巨頭也有所懼?此時,僅僅指責跨國公司傲慢自大,又有什么用?執法上的疲軟,是跨國公司盛氣凌人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