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大連沃爾瑪公司租了房,但是房租至今分文未付。經過多次交涉、協調、仲裁,甚至法院多次強制執行都拿沃爾瑪沒辦法。(11月1日《京華時報》)
法院多次強制執行都拿沃爾瑪沒有辦法,不知道是沃爾瑪太橫,還是法律太窩囊?可是說法院窩囊,沒幾個人信;別說已決案件,就是不走司法程序的行政強拆,法院都能把房子拆掉,也能把“不配合”的業主給繩之以法;那些拒繳物業費的小區業主,被法院拘留的也有不少了,甚至有膽敢拍照執行過程的,都被以“妨礙公務”拘留了……為什么,到了沃爾瑪這里,法院就窩囊起來了呢?不但6年時間執行不了,依法可以查封、扣押、拘留及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條款,居然全都“歇菜”。
為什么,或許只有一種回答:因為人家是沃爾瑪,跨國公司,有洋身份證?究竟是為什么,報道中看不出來,被置于尷尬境地的法院并沒有更多的解釋,只是說沃爾瑪方面“不配合”;大連沃爾瑪一方更是沒有一句話,而只有一個字:橫!顯然,法律又一次奉行了雙重標準,看人下菜碟;資本+洋身份證,便將司法公正的天平給壓歪了;法院或迫于什么壓力,或天生的選擇性軟骨病,于是有了“看沃爾瑪下菜蝶”的經典司法案例。
司法每每奉行雙重標準,看人下菜碟,于是一些“糞青”網民便有牢騷之問:法律咋就成了權力者和有錢人的“童養媳”、“小妾”?糞青們的話很難聽,但是法律看人下菜碟、看權勢者臉色行事的情況卻真的不少。山西大同一個曠工患上塵肺病,法院判決礦主賠償這名曠工49萬元,但是礦主不愿意履行判決,于是在法院的調解下,曠工拿到27萬元了事了。湖南益陽法院判決某公司向100多名農民工支付欠薪,但公司不但拒不執行還扣押了3名法警,法院于是決定拘留公司老板,并委托寧鄉縣法院執行局執行,然而該老板一直逍遙法外,執行局局長解釋說:“大家跟老板平時都認識,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倍绕疣嵵輫辆值膱谭o效的理由,“不好意思抓人”還不算是最搞笑的,該局官員說,“開發商不聽,我們也沒有辦法!
礦主不愿意,法官不好意思,開發商不聽,沃爾瑪不配合……如果這樣的理由都能成為理由,法律可以作廢了。但法律不會作廢,因為法律的無效是有條件的——遇權貴而思退;面對老百姓,法律往往具有超越性,有法可依的、無法可依的,很多時候都可以拿出來。當然,法制社會建設任重道遠,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個現實,但是,雙重標準的事如果太多、太公然了,跨國企業在中國的超國民待遇如果太不講底線,甚至讓“洋身份證”把中國法律都給整得窩窩囊囊,是不是有點讓人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