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扶人者反被誣陷為撞人者”的新聞似乎有井噴之勢,各地媒體都在“發(fā)掘”本地的類似新聞。最新的一起來自北京,北京一位侯女士委屈地對媒體說:她在菜市場買菜時,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誣陷,被迫墊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據(jù)近日《新京報》報道)又一起類彭宇案,又是一片“不敢再做好人”的嘆息,以致中央文明辦站出來說“老人摔倒二話不說就該扶”。(9月28日《京華時報》)
細細分析北京的這則報道,網(wǎng)站轉(zhuǎn)載時用的標題是“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墊付2500元住院押金”,顯然又是先入為主,又是在情緒化地強化“好人沒好報”。事實是,并沒有證據(jù)證明這位侯女士只是扶人,而對老人的摔倒不應負責任。這只是侯女士的一面之詞,現(xiàn)場并沒有目擊者和錄像,而那位摔倒的老人則說是被侯女士絆倒的。在事實不清楚的情況下,就先入為主,認為這是一起“做好人沒好報”的事件,會向在這個問題上本就很脆弱的社會傳遞一種非常負面的暗示。
理性地看,類似的問題,其實首先不是一個道德難題,而是一個法律難題,一個技術(shù)鑒定的問題:在缺乏目擊證人和錄像的情況下,雙方各執(zhí)一詞,怎么辦?是不是應該形成一個在技術(shù)鑒定上的共識,比如呼吁目擊的公民站出來作證,還有,是不是可以采取測謊手段進行判斷。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思路。
來看一個很意味深長的現(xiàn)實:雖然并沒有證據(jù)證明在類似事件中是扶人還是撞人,但很多人都會習慣性地選擇站到“扶人者”那一邊,相信他們說的話,認為他們確實是好人,卻反被“惡人”誣告為撞人,然后由此生發(fā)出“好人沒好報”的嘆息。而不相信摔倒老人的話,不相信這可能是肇事撞人后回避責任的狡辯。
為什么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很多人更相信他們是助人而不是撞人呢?或者,會本能地去相信“好人做好事受到了誣陷”——背后的社會心態(tài)非常值得玩味。“不扶老人”的理由,也許并不那么冠冕堂皇,可能隱藏著人性中一些細微的幽暗。
選擇這種相信,可能因為主宰這種輿論的多數(shù)人,不是摔倒的老人,而是年輕人——這些年輕人,現(xiàn)在還沒有面臨著摔倒的危險。他們的身份,都可能是去扶別人的人。所以,當發(fā)生這樣的沖突的時候,由年輕人主導著的輿論,會本能地站到“扶人者”的立場上,相信是幫人而不是撞人,認為是老人說了謊。不要忘了,我們家里也有老人;不要忘了,我們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不要輕易說“以后看到老人摔倒了就不去扶了”。
我們選擇這種相信,還源于公眾骨子里的一種惰性,喜歡把責任推給別人,覺得這樣的助人是一種麻煩:不是我們不想做好事,而是外在的環(huán)境逼著我們不敢做好事。不是我沒有道德?lián)敚幌胱龊萌耍侨诵碾U惡,這樣做有很大的風險。很多人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選擇相信“是扶人而不是撞人”,潛意識中是在為自己的冷漠尋找借口,為自己推卸責任尋找正當性。
這還可能是我們一種道德上的撒嬌,為自己的賭氣和推卸責任找到一個借口:我以后也不扶人了。其實,助人的道德,是源于內(nèi)在的一種良心驅(qū)動,這種道德不應該因為一兩個小概率事件而改變,不要為自己堅守這種道德設置什么條件。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不管別人怎么看怎么做,自己心安、自己快樂就可以了。前幾天江蘇一個扶人后被誤認為撞人的司機,在事后接受采訪時說的話很讓人感動:雖被誤解了,但今后遇到摔倒的老人,我還會去扶。不扶良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