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工商局黨組12日向社會公布:作出對曾經大鬧報社的沈陽市沈河區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曉松處分的決定,撤銷楊曉松沈河區工商局黨組書記職務,免去局長職務,給予行政降級處分。(8月12日新華網)
沈陽工商局給予楊曉松上述處分,主要原因是楊曉松未能正確處理并參與家屬和報社記者的爭執,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其在擔任區工商局主要領導職務期間,存在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和配偶謀取利益的問題,違反了黨政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
但是,有一個問題,我們沒有聽到調查的結論,這就是楊曉松為其子投巨資開面包店的資金來源不明等問題。當時的報道說, “面包新語”沈陽店于2008年注冊,注冊法人姓名是楊濟維,1984年出生,按時間推算,注冊這家店時應是大學剛畢業的時候。有內部人稱,楊濟維為楊局長之子。加盟“面包新語”,第一年先期投資需要500~600萬元,第一年至第三年總投資需1000萬~1200萬之間,單店營業面積需要在100平方米以上。而身為一名公務員,楊曉松年薪不超過十萬元。雖然工商局的回應中也說,“對楊曉松擔任區工商局主要領導職務期間的廉政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但卻沒有對公眾關心的面包店投資資金的來源問題作出交代——既沒有說有問題,也沒有說無問題。這是調查內容的遺漏,還是回復時的遺漏?
還有另一個問題我們也需要答案,這就是當時的新聞說,事情發生后,楊曉松曾動用多方力量“封鎖消息”,讓報社不要針對此事發稿。蹊蹺的是,遼寧省內很多媒體均未對此事提及只言片語。究竟是誰封鎖消息的?
如果是楊曉松本人,這是很難想象的,一個區的工商局長,怎么可能有能力封鎖沈陽市的媒體?難道是他運用社會資源,讓更高級別的官員對媒體下了封口令?這個下封口令的部門或官員也應該被公布出來。就算這不在沈陽工商局的職能范圍之內,但此事因楊曉松而起,又引起了那么大的社會影響,沈陽市相關職能部門恐怕也不宜袖手旁觀、坐視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