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鎮出名了,不是因為茅臺酒出名,而是因為強遷出名。
央視《焦點訪談》5月15日播出了一期《茅臺鎮上的強遷之痛》:貴州仁懷市茅臺鎮百家合法商鋪5月1號突然接到通知,要求2天內搬遷,經濟損失沒人管。許多商戶未按時搬遷,鎮政府派出由城管、公安、工商等組成的執法隊,每天巡查阻止這些店鋪營業,甚至強扣店鋪貨物,拿棍錘砸東西。
茅臺鎮這么做,是為了打造“國酒之心”,規定這條街上所有的商鋪只能賣白酒,而且只能是本地產的白酒,不賣酒的走人沒商量。茅臺鎮以酒聞名,借著國酒的勢,打造個“國酒之心”看上去并沒有什么不好,但是讓人感覺粗暴和不可理解的是,茅臺鎮4月26日派人下去摸底,5月1日就下發搬遷通知,要求5月3日完成搬遷。這樣一件明顯涉及到政府和百姓復雜利益重新分割的事情,茅臺鎮竟然想著以這樣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在兩天時間內畢其功于一役。這不是快刀斬亂麻,這只是亂麻纏快刀。
不告訴你搬到什么地方,即使你剛花大錢裝修、即使你已經預交了幾年的房租,也一樣一分錢不予賠償,甚至連最基本的“思想動員”和“思想準備”也沒有。在這樣的情況下,基本上你是無法指望商戶們乖乖去“配合”茅臺鎮政府規劃的。當聯合執法隊集體出動搶砸店鋪的時候,當一些商戶們怕被搶、被砸,只能趁聯合執法隊不上班的中午和晚上偷偷開門營業的時候,在幾乎相當于攔街“強暴女性”式的強遷當中,這樣的“國酒之心”又傷了誰的心?
很湊巧的是,根據5月16日《新京報》的報道,國土部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規范征地拆遷管理,堅決防范查處強征強拆行為,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群眾,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同時要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發現存在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或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等行為的,立即予以制止,進行整改。
對照國土部的要求,茅臺鎮的這次強遷式行政行為,似乎全都是背道而馳,很有點為了配合國土部專門一條條對照這次緊急通知弄出個反面教材的意思。
茅臺鎮政府在這件事情當中的“官方語言”也表現得相當威武,甚至是相當雷人,一名副鎮長竟然對商戶說:“打亂老子的規劃……”我們都說人民公仆,也不知道這名副鎮長在給誰當老子?而當商戶們說現在是法治社會的時候,茅臺鎮政府負責人竟然說這是在依法行政,并且嘲笑商戶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這里的法究竟是什么法?
讓我們不明白的是,在法律已經很健全,在媒體資訊也很發達的大背景之下,類似于這樣的強遷行為為何屢禁不止,而且很有些行政部門還樂此不疲?(張軍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