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者遭遇的困境不止稿酬稅負高,更在于稿酬太低。可以說,稿酬低才是阻礙文化進步、打擊文化活力的大問題。
在1月20日舉行的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北京市政協委員、當當董事長俞渝提交的《激發文化活力減免作者稿酬所得稅》提案,引發熱議。
國內寫作者(包括翻譯作者)稿酬低、稅負高,可謂眾所周知。這回,連賣書的老板都看不下去了。目前,國內稿酬征稅辦法仍沿用1980年相關規定,起征點(免征額)為800元。正如俞女士所說,那時800元相當于高級工程師的年收入,而現在卻連最貧困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都不如。更何況,個稅免征額已調整多次,達到3500元,稿酬免征額一直原地踏步也不公平。
稿酬稅負高,作者收入減少,創作積極性就難以提高。這里應當謝謝俞女士的提案。她提議,以北京市2014年人均工資7.7萬元為參考值,年稿酬收入低于7.7萬元的文字工作者免征所得稅,短期內可考慮把稿酬免征額上調至50萬元。若這一提案在北京乃至全國推行,乃創作者之大幸。
不過,寫作者遭遇的困境不止稿酬稅負高,更在于稿酬太低。稿酬低,加上免征額低,形同雪上加霜。反過來說,如果稿酬高,哪怕稅負高一些,文字工作者也要好受些。按現行稅收標準,一個月賺3000元稿酬交308元的稅,較之一個月賺1萬元稿酬交1120元的稅,感受當然不一樣。
問題是,以現行稿酬標準,很少寫作者能成“萬元戶”。俞女士用當當網的大數據分析,一個作者從一本書獲得的稿酬不到1.7萬元,而寫作一本書大概要1-2年時間。以一年半時間計,作家每月稿酬收入只有900多元,還不如家政鐘點工。有人說,低稿酬、高稅負消滅了國內所有自由撰稿人,這話并不夸張。如果有人純粹以文學創作為業,連自己都養不活。
低稿酬對文字工作者的影響,以翻譯領域為甚。原創寫作者還有理想和信念支撐,哪怕稿酬低,也還能從創作中獲得一些滿足感。翻譯者本身就是為他人作嫁衣裳,稿酬低了,難免存在濫竽充數現象。這些年來,國內翻譯作品質量之差令人觸目驚心,與稿酬過低不無相關。可以說,稿酬低才是阻礙文化進步、打擊文化活力的大問題。
2014年底,國家有關部門發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把原創作品稿酬提高至每千字80-300元,翻譯作品稿酬提高至每千字50-200元。即便如此,許多文字工作者仍難以擺脫養不活自己的窘境。當然,稿酬標準提高了,稅收標準不相應調整,更說不過去。
總體而言,一個寫作者要依賴寫作為生,哪怕是最勤奮的專欄作者,也步履維艱。所以,只有把低稿酬的問題解決了,稿酬稅負高的問題,才能迎刃而解。(顧昀)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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