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電視上做了一期節目,我意外收到了湖北省宜昌市一位退休女職工的來信。來信說:“我目前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痛苦和困難,只有含淚給您寫信了。我今年63歲,歲數不大,身體太差。原丈夫也重病已離異。我有個獨子38歲,工作一直很好,也穩定,沒成家。由于社會壓力大,兒子在今年初忽然患上了精神疾病,我覺得天都塌了。每夜急得不能睡,不能吃,就心慌。我的病更重了,還要照顧兒子。我怕我哪天人不行了,離開了人世,我的兒子身邊沒親人了,他怎么辦?誰來監護他的身體狀況,我就放心不下這件事,我該怎么辦?”
獨子之弱,由此可見!慈母之心,天日可鑒!慈母之愛,情深似海!上述個案只是社會福利民生保障問題的“冰山一角”。不爭的事實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社會差距在拉大(例如基尼系數早已突破國際警戒線)、發展的“馬太效應”(強者愈強、弱者愈弱;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在釋放;與此同時,各類弱勢群體被邊緣化、無助化和擴大化特別是新生弱勢群體的涌現問題不斷出現,需要引起政府和社會的更多關注。然而,迄今中國尚未一部正式頒布的《社會救濟法》,整個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缺少第一塊基石,這跟崛起中的大國地位很不相稱,與法治國家的追求亦相去甚遠。在一個社會共同體,只要有一個人感受到莫名的恐懼,其他人就難免籠罩在不安的氛圍中。
回望歷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會福利大同可謂是中國自古以來就孜孜以求的社會理想。我們有理由期待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為公民提供安全的環境、保障和預期。建立并完善堅如磐石、完備細致、充滿人性關愛的社會救助體系,能使每一個公民免于生存的恐懼和不安。社會救助是任何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石,是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悠久的福利制度安排,更是確保底線正義、推動文明進步、實現長治久安的重要發展路徑。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發達國家福利社會的保障制度以維護全體公民的終生利益為根本原則,具體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可為中國借鏡:
一是全民性。維護全體國民的利益,每一個公民,包括國內原有居民和滿足居住年限等有關規定要求的外來移民,都有權利享受相關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二是公平性。保證公民平等,不依種族、階層、性別、收入的不同而區別對待,所有公民均被無差別融入同樣的社會保障和福利體系之中。這方面,中國面臨的最大問題是階層分化的“福利不公”,權貴雖然是小眾人口卻占據了多數福利資源,平民雖然是大眾人口卻分享了少數福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