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長假剛剛過去,想必不少人選擇外出旅行,有出游者吐槽:到了景點之后,發現門票價跟攻略上的不一樣,而上漲的價格,景區也未做任何說明,好端端一趟出游,被票價毀了。
不管假期時間長短,漲價似乎成了假期景區“迎接”游客的例牌。因為門票突然漲價,多少人氣惱、憤怒、不解。按說,景區的運營成本需要自己消化,所以收取門票的做法并無不妥;而像古建筑維護、園林保養、花卉引種、道路修建等成本支出,不同時間多少不一,門票存在變動也屬正常。
公眾并不是不能接受門票價格上漲,只要上漲空間適度、上漲原因提前告知、門票用處有清楚說明,這樣的上漲,于情于理都說得過去。但在現實中,景區漲價幅度和漲價預告往往違反國家規定。比如,甘肅省發改委近期正式批復,從今年10月10日起,麥積山風景區的門票價格將從70元上調至旺季110元,“一口氣”上漲57%,根本不把“不得超過30%”的漲幅限令當回事;又如,旅游法規定“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公布”,而秦皇島市在今年3月召開聽證會之后,于4月1日起就將長壽山和五佛山森林公園景區“火速”提價。
景區門票巨幅漲價與火速提價,到底為何?違規漲價往往跟景區維護成本上揚無關,而是地方政府或管理部門伸向景區的“要錢”之手太多。在我國,很多景區依托自然和文化遺產,門票價格并非由市場自發形成,而是由政府主導,不少景區都設立了門票處,設在政府或管理部門之下,有專家為此夸張形容,一到下班時,收來的一兜子錢就端到財政局去了。
眾所周知,現在喜歡出去旅游的人越來越多,如果從惠民的角度出發,當景區提價時,政府應該拿些錢補貼景區,這才是旅游上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在景區管理上,地方政府往往扭曲了自身定位,非但不拿錢補貼景區,反而處處伸手向景區要錢——資源有償使用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價格調節基金,甚至是防洪水利建設費、民生工程建設資金、景區管委會儲備資金等。個別地方更是以“發展旅游經濟”為名,將巨額廣告費用攤到游客身上。
由于定價機制不完善,價格管理不統一、不明確,景區門票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印鈔機”,及各方“要錢”的好窗口。都把手伸向景區,門票豈能不漲?所以,遏制景區違規漲價,關鍵在于收回伸向景區的行政之手,而及時公布門票價格構成、漲價依據,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唐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