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被精神病”,表明制度管理上也出了問題,生了病。不僅對福清一地,對其他地方來講這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經驗教訓!
近日,福建福清城頭鎮居民陳先生意外發現,在公安系統信息里自己竟然被登記為“精神分裂癥患者”。經調查,這是村醫陳某在開展公共衛生服務過程中,偽造了相關衛生統計資料。目前,福清市衛計局已對陳某及城頭鎮衛生院作出處理。
這些資料,福清市是從2012年開始建檔。一個人“被精神病”幾年了都不知道,這可寫成一段“拍案驚奇”。造成這種情況,雖說與村醫陳某工作上嚴重失誤直接相關,從中也可看到,當地相關統計造冊等工作非常不扎實。一是事先培訓工作不扎實,導致村醫誤將鎮衛生院提供的統計數據當作指標任務。二是溝通不夠,如果鎮衛生院來指導檢查過工作,與當事人見過面,不難發現問題。三是事后抽查監督不完善,導致錯誤數據層層上報,直至正式登記為官方數據。
村醫陳某本人也有道德虧欠。說他是工作嚴重失誤沒錯,但也不排除是出于私心。因為在一個村居里,居民低頭不見抬頭見,不可能對陳先生有無精神病一無所知,所以,村醫陳某這么做,用“無意中的疏忽”恐怕很難說得通。
在部分地區,公共衛生服務網絡的建設和管理仍存在缺失。這些年來,我國對廣大農村地區加大公共衛生投入,基本建立健全了農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當地對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行統計造冊,是進一步細化和搞好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和管理的舉措。但是,發生這個事例表明,相關服務管理在一些地方淪為走過場。相關數據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基礎,數據造假且長期未被發覺,不難說明問題所在。
一個人“被精神病”,表明制度管理上也出了問題,生了病。對于當地有關部門來講,有必要開展一次抽查隨訪活動,找出是否還有人“被精神病”,及時清查隱患,保證相關數據準確無誤。不僅對福清一地,對其他地方來講這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經驗教訓。(顧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