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表示下放教材和部分服務價格定價權限。下放到省級管理的定價項目包括教材價格,即列入中小學用書目錄的教科書和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印張基準價。據業內人士分析,教材并不是作為普通商品或普通書籍銷售,而是被視為一種公共產品,不會作為盈利產品而采取市場化定價,教材的價格也不會出現大幅度上漲。(《北京青年報》6月11日)
關于漲價之憂,筆者傾向于“不會大幅漲價”的結論。因為放開的只是中央政府的全國定價,而沒有放開地方價格監管。同時,我國中小學教材一般不采用市場發行的模式,尤其是在義務教育階段,為教材埋單的不是中小學生及家長,而是教育部門。或許可以這樣預期,即便教材會漲價,其成本也不會直接加重學生及家長的負擔。
筆者更關心的是教材的銷售渠道的壟斷問題。首先要說的是,中小學教材在整個圖書行業的比重不低。此前,當當網CEO李國慶就表示,中國圖書市場700億元規模,扣掉教材、教輔,可能才三四百億?墒,就目前的現狀來看,有資格銷售中小學教材的只有新華書店。
雖然說當下我國中小學教材的定價都普遍較低,多為10元上下,但這不等于說銷售教材就無利可賺。既然有利可賺,那為何只允許一家專賣?如果說教材的編纂需要政府部門嚴格監管,那么,在發行問題上,則應該適度放開。(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