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拋出窗外那一刻,還能指望清風入室嗎?市場的決定性作用,絕不等于企業自己說了算
壟斷企業“店大欺客”誰來監管?無良工廠昧心排污如何處置?針對經濟生活中顯失公平、惡性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日前下發的《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即“33條”)將給予源頭治理。其中重申的“社會共治”原則,更是受到廣泛關注,被視為經濟民主又一亮劍。
社會共治也好,經濟民主也罷,說起來不抽象,都是老百姓的身邊事。比如地鐵票價調整,是不是應該聽聽乘客的意見?房地產限購、小客車搖號,相關的企業是不是也有發言權?公共財政的錢是用在貧困地區孩子的午飯上,還是用在樓堂館所的粉飾上?小到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大到市場監管與宏觀調控,利益相關方有權成為決策參與者,這正是共同治理、民主施政的基本內涵。
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時代格局中,突出“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還有著極強的現實指向。
北京首個自住型商品房搖號之前,有網友反映,開發商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手續繁瑣、審批慢,不愿受理。有關部門了解情況后,迅速與開發商溝通,強調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絕公積金貸款。自住房乃是政府讓地、開發商讓利的產物,加入了購房者的訴求表達,才構成了完整的利益平衡機制,從而“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然而實際的“商戰”中,并不都是這般和風細雨。面對同行競爭,有的餐飲企業動了食材的歪心思,令地溝油大行其道;面對成本壓力,一些“血汗工廠”直撞勞動法底線,甚至違法雇傭童工與殘障人士。追逐利潤,固然是企業的本性。但市場的混亂失序,法治的難以維系,誠信的遺棄殆盡,最終危及的不僅是公眾的利益,還有企業自身——垃圾拋出窗外那一刻,還能指望清風入室嗎?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不等于企業自己說了算,因此“33條”明確提出“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促進市場自我管理、自我規范、自我凈化”。
當共同治理擁有了法定程序,也就步入了經濟民主之門。鄧小平同志曾強調,應當從制度上保證經濟管理的民主化。經濟民主是市場經濟的生命,將之置于更開闊的歷史維度觀察,扭轉一切經濟領域不民主的亂象,摒除一切不符合市場規律的作為,才能淡化資本與勞動的對立,遏制邪念與私欲的泛濫,攜手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民主是一種糾錯機制,經濟民主就在于糾正市場經濟的偏頗處。簡政放權的有始有終,壟斷體制的破障除礙,政商關系的清爽建構,審計監察的刀刀見紅,無一可以脫離人民民主權利的充分行使。進而言之,經濟民主化生成的消費者對權益的維護,輿論生態對公益的守護,以及培育出的負責任的企業家精神,都將奠定廣義上的人民民主的基石。
“民主在工廠門前停住了腳步”,馬克思筆下資本主義經濟民主的尷尬,不該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洪流中再現。三中全會《決定》“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群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的方略,終將迎來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場,推動社會主義經濟民主的不斷完善。(周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