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出現存廢之爭,就是在警示公積金改革刻不容緩,如果繼續拖延下去,問題只會更多,很多人對公積金制度的信心有可能會降到冰點
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已有12年。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公積金制度已呈現多方“不適”,修訂《條例》呼聲高漲,甚至遭遇“存廢之爭”(7月12日《京華時報》)。
公積金遭遇存廢之爭不是今日才出現,早在幾年前就有專家公開建議廢除公積金,原因就在于,公積金已經到了百病纏身的程度,而12年來《條例》卻沒有作出及時修訂,這就造成公積金的“病情”越來越嚴重。近日輿論再提存廢之爭,表明公眾已經無法容忍公積金“病情”繼續惡化。
雖然公積金幫助一些人圓了住房夢,減輕了經濟負擔,但客觀地說,公積金已經嚴重變味了,不像公積金,更像“私積金”:一是大量職工靠公積金很難買得起房,公積金專為高收入者服務;二是公積金變成了很多地方政府的“蛋糕”;三是公積金似乎變成了很多公積金管理機構的私房錢,據說浪費很驚人。
眾所周知,公積金的主要功能是發放購房貸款,如果這個功能嚴重弱化,似乎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再加上公積金被指劫貧濟富,存在貪污挪用、資金沉睡、繳存不公等問題,所以,出現“廢除公積金”的聲音很正常。但坦率地說,徹底廢除公積金的可能性很小,為今之計是及時、徹底改革公積金制度。
筆者之所以判斷廢除公積金的可能性很小,不僅是因為公積金關乎地方政府利益,地方政府必然不愿意廢除,而且公積金還關乎有關部門的利益,也不愿意廢除。另外,公積金淪為某些單位的特殊福利,恐怕非私營單位和繳納人也不愿廢除。還有,目前全國公積金繳存總額在2萬億元以上,繳存余額至少在1萬億元以上。如果廢除公積金,余額也不好處理。
所以,比較現實的做法不是廢除,而是及時、徹底改革公積金制度。公積金百病纏身的主要原因是,面對層出不窮的問題,有關方面沒有及時修訂《條例》。而多次出現存廢之爭,就是在警示公積金改革刻不容緩,如果繼續拖延下去,問題只會更多,很多人對公積金制度的信心有可能會降到冰點。
從報道來看,公積金制度沒有及時進行改革,原因在于公積金涉及主體較多,由于關乎到有關各方的利益,所以難以進行。事實上,很多改革面臨同樣的問題。如果改革決心不大,小阻力也會變成大阻力,但如果我們下定決心改革,即使再大的阻力也會被我們的改革決心突破,即改革決心不大才是主要原因。
據相關報道,盡管在2012年和2013年有關主管部門均提出在當年內完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草案稿的修訂工作,但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報至國務院法制辦。這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方面是提出修訂《條例》的時間不及時,有點晚;另一方面,沒有在提出的時間內完成修訂任務。
據說《條例》的修訂工作,又被列入有關部門2014年重點開展的工作之一。但能否完成,還有待觀察。尤其是,這些年來公積金制度以及制度執行所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能否在修訂后的《條例》中徹底完善,還是一個未知數。期待有關部門下決心推動制度改革,也希望有關方面和輿論鞭策這項改革提速。(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