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副校長吳平被公開舉報學位造假。其官方簡歷寫著“1993年,他從菲律賓的國際水稻研究所(IRRI)獲得了博士學位”,而IRRI是個沒有研究生院、沒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單位。實際上,他的博士學位是由菲律賓大學洛斯巴諾斯分校(UPLB)頒發的,但他回國向教育部報到申請留學基金時,填寫的“IRRI(菲律賓)”卻順利通過了。
授予學位,有兩個常識:其一是授予單位要有合法的授予權,否則就是“野雞”學位,等同廢紙一張,還涉嫌違法;其二是有授予的學位證書及作為授予依據的文件,從而可以確認是否是官方授予。而從事情的來龍去脈看,浙江大學副校長吳平確實是取得了博士學位,但IRRI的博士學位純屬虛構。說簡單一點,這是不嚴謹、不誠信;說嚴重一點,也算得上學位造假?傊,是犯了錯誤,應該被追責。
誠信是一個知識分子的良心,更是對一位老師、一位領導的基本要求。學位證書拿在自己手上,吳平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學位是哪里授予的。即使當初回國到教育部報備時,漏了幾個字母,但在后來的時日里,完全應該,也是可以去申請更正的,因為自己的學位是哪里授予的,絕不是一般的小事。對一位著名大學領導、科學家來說,把學位授予問題當作“小事”加以忽略,無論如何讓人不敢相信這是不經意之疏忽。
吳平回國向教育部報備時,是為了申請留學基金,這中間就涉及教育部的責任了。國家留學基金的管理是一項十分嚴肅的事情,應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那么,國際水稻研究所符合當時的留學基金申請條件嗎?菲律賓大學洛斯巴諾斯分校的博士學位符合申請條件嗎?已經發給吳平的留學基金究竟有沒有問題?對如此重要的公款管理,為何連申請者的原件都沒有復核、沒有更正?除了相關人員的失職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因素?
菲律賓國際水稻研究所、菲律賓大學、菲律賓大學洛斯巴諾斯分校,即使是傻子也會明白之間的區別,吳平會不清楚嗎?后來在考慮提拔吳平的過程中,為何各級組織部門都沒有對此細節加以核實與糾正?在網上很多自稱浙江大學教師的網友都說,他們都知道三者的區別,也知道菲律賓國際水稻研究所“壓根兒”提供不了學位,但為何一直沒有人說呢?毫無疑問,是權力在作怪:吳平向往權力,組織部門平衡權力,知情者害怕權力。
當下的中國,學術腐敗之所以不是偶發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權力對學術的摻雜太多。對中國學界生態環境建設來說,吳平的學位“造假”問題,絕不是一件小事,必須有配套的問責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那么請問:吳平副校長一職的退出機制在哪里?對整個過程中相關人員的問責機制又在哪里?到現在,教育部還處于沉默之中,這種沉默究竟是想走向大事化小,還是在積聚“爆發”的力量? (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