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最高法、公安部等部門正在著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監護干預政策,相關指導性意見擬于年內出臺。
關愛未成年人是一種“底線倫理”,保護未成年人,政府有著“兜底責任”。未成年人是整個社會中最脆弱的群體,社會的制度資源和治理資源,理應向他們傾斜。更何況,“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是兒童不能等”,因為正處在成長的關鍵階段,對于他們“一分鐘的價值高于一百年”。保護未成年人不僅關系到一個社會的未來,更是現代文明中公平正義等核心價值的根本體現。
最脆弱的群體,往往成為少數人侵害的對象。從北京街頭的摔童案到長春的偷車殺嬰案,再到經常見諸報端、曝光網絡的教師體罰虐待學生事件,莫不如此。而施加傷害的,甚至還來自至親之人。南京女童餓死家中的慘狀,廣州母親虐待女兒七八年,父親為生男孩針扎女嬰……在暴露人性人心之惡時,也暴露出有關部門對這一問題監管的缺位。
早在1990年,我國就已經成為《兒童權利公約》的簽約國。這一公約規定,涉及兒童的一切行為,必須首先考慮兒童的最大利益。愛默生曾說,“家庭是父親的王國、母親的世界、兒童的樂園”,然而,如果樂園變成煉獄,親權就該讓位于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監管者的手理應能伸進這個看似獨立的“王國”,向那些傷害行為喊“停”。
有一部《刮痧》的電影,其中留美華人夫妻的兒子發燒肚子疼,剛來美國的爺爺“刮痧”治病,結果被法院定為虐待,讓父母失去了監護權。雖然電影的主題是文化碰撞,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兩國在兒童保護方面的差距。現在,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的調整,無疑將突入家庭這個未成年人保護的“禁區”和“盲區”。
不過,類似剝奪父母監護權的規定,同樣面臨“娜拉出走之后……”的問題。相比各種會所、收費站,偌大的中國,兒童福利院屈指可數。那些父母監護權被剝奪的孩子,由誰來養育與保護?如果回答不好這個問題,可能就會如魯迅對“娜拉問題”的預見——不是墮落,就是回來。
“誰要能看透孩子的生命,就能看到堙埋在陰影中的世界,看到正在組織中的星云,方在醞釀的宇宙。”這是法國作家羅曼·羅蘭詩意的說法。我們希望,透過孩子看到的世界能夠陽光明媚,有著燦爛星河,形成壯麗宇宙。(舒天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