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是將一部分權力從政府教育部門的口袋轉到學校行政的口袋。這不是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應成立獨立的招生委員會,制定招生標準,并公開監督、透明實施。
22日上午,清華大學牽頭的自主招生“華約”聯盟,發布了2014年招生的聯合公告。不過,從2011年起即加入“華約”的中國人民大學,未出現在公告名單中,“華約”7校聯盟隨之縮減為6校。人大招辦回復記者稱,人大決定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暫緩一年。
這是高校實施自主招生以來,首個叫停個案。此前,教育部也表示,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引入“進退制”。如果某些高校在自主招生中有問題,將給予類似“紅黃牌”的警告,甚至暫停其自主招生的權力。
不少輿論對自主招生“進退制”予以肯定,但不得不說,這是以傳統的思維治理自主招生中的問題,難以治本,而解決自主招生問題,還得用改革思維。
我國自主招生改革試點10年來,一直遭遇社會質疑,甚至有輿論呼吁取消自主招生。之所以如此,除了自主招生考試錄取方案頻頻引發爭議之外,更多人擔心,給高校這么大的自主權,會不會帶來招生腐敗。
現實中,試點自主招生高校校內依舊實行行政治校,行政權、教育權、學術權不分,這導致有限的自主權,為權力尋租提供新的機會。對于自主招生腐敗,不少人認為是放權給學校惹的禍,但其實,這是放權不徹底鬧出的問題——在政府放權給學校的同時,必須在大學內建立新的治理機制,推進行政權和學術權、教育權分離,制約行政權力干預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最終擴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權利。
很顯然,防范自主招生中的腐敗,不應該取消自主招生,而應該分析其中存在的制度弊端,進一步深化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要推進管辦評分離,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改革高考制度,實行考試招生相對分離,因此,推進自主招生改革是必須始終堅持的方向,如果因學校自主招生出現問題,就收回自主招生權,那么,改革就將在原地打轉,而且也錯過推進深層次的放權改革。
說到底,目前的自招改革,僅僅是將一部分權力從政府教育部門的口袋轉到學校行政的口袋。這不是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是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學生可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選擇大學,同時,大學應全面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包括建立理事會治理機構、實行校長公開遴選、取消學校的行政級別、建立獨立運行的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具體到招生,則成立獨立的招生委員會,制定招生標準,并公開監督、透明實施。
按照教育改革的思路,教育部門應該督促學校深化以放權為原則的改革,讓真正的自主招生落地,且確保公平公正。(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