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統計,自2000年以來,半數落馬省部級高官涉及房地產。這一統計從一個側面印證了人們的日常感受,從廣州“房叔”、陸豐“房爺”,再到張曙光的美國別墅,一幢幢房產從官商勾結的陰影下被撕開幕布,一條條利益鏈在涉房貪腐的浮冰下露出水面。一邊是“豺狼在牢,其羊不繁”之嘆,一邊是“長安居,大不易”的購房焦慮,“房腐”現象刺激著人們的觀感和社會神經。
細數被曝光的案件,現象類似,軌跡相通。“房腐”者所謀求的,是相對安全地以權謀私。對于腐敗分子來說,坐擁房產,升值誘惑更大,法律空子易鉆;通過買賣房產,受賄資金得以“洗白”;勾結開發商,低價“租進”變相“租出”,牟利容易披上合法外衣。而“房腐”官員的僥幸心理,也為他們的落馬鋪設了一條灰色軌跡。從受賄一套房到化身“房多多”,每次得手,僥幸心理就增長一分,膽子就放大一倍。有個段子很形象:“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既然濕了鞋,順便洗個腳;既然洗了腳,干脆洗個澡,一洗洗到監獄了”。
腐敗熱點領域的轉換,一方面說明貪官在不斷尋求利益擴張的新途徑,反腐敗斗爭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另一方面也為完善反腐機制揭示了努力方向。貪官不是一天養成的,作為源頭防腐的措施和辦法如何更有效,管理教育如何更扎實、制度如何更健全、監督如何更得力等等,都有待思考。
反腐沒有秘訣,世界上所有國家對腐敗的治理,走的都是限權和透明之路。在房地產領域,更要搭建“陽光房”,用制度的“籠子”組成安保系統和監管體系。這首先意味著革除特權之弊。腐敗與特權歷來是對孿生兄弟,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使權力無法染指邊界以外的市場運行,才能斬斷樓市利益輸送鏈條;其次還需要把權力曝于陽光下。腐敗的僥幸總是來自“暮夜無知者”,完善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體系,完善官員房產乃至財產申報制度,“房腐”才無處遁形。
遏制“房腐”,人們有期待也有信心。十八大以來,反腐高壓態勢令人矚目。從“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思路到“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行動,彰顯了反腐敢于碰硬的決心和意志。不久前通過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明確提出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上線,為反腐提供新途徑;中央巡視組奔赴各地,加強上級監督力量;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等關鍵環節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市場運行機制……一系列新動作正在助力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如此,包括“房腐”在內的形形色色腐敗將無處藏身。(姜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