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位于華強北商圈的福利房項目海馨苑入住尚未滿5年,有些海關職工已迫不及待地以每套400萬元以上的價格進行出售,有的戶型估價已接近千萬。深圳海關就媒體對海馨苑、寶安生活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相關情況報道作出回應。(6月4日中國新聞網)
諸位,請看深圳海關的回應:深圳海關屬中央駐深國家機關單位,在職工住房建設、出售和管理等方面,均執行屬地有關政策規定。無論是單身職工宿舍還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均經過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嚴格審核批準,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存在違規建設,違規出售等情況。從表面上看,這樣的回復,義正言辭,擲地有聲,讓人無可挑剔,無話可說,似乎深圳海關真的沒有違規,實際上,這里面是藏有“貓膩”的,那就是深圳海關偷換概念,瞞天過海,把“福利房”說成了“保障房”。由此可見,深圳海關是掛羊頭賣狗肉。是可忍,孰不可忍!
深圳海關到底有多少福利房?《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深圳住建局網站發現,自1984年開始,海關竣工驗收的住宅項目多達10余個,遍及鹽田、羅湖、福田、南山和寶安等5個行政區。這些都不算什么,總占地面積41937.98平方米的深圳海關寶安生活區福利房項目主體即將開工。其中規劃保障性住宅108900平方米,單身公寓12000平方米。我就納悶啦,誰給你們這么大的膽子竟敢頂煙上呢?到底意欲何為呢?這真是船上打傘——無天無地!
眾所周知,早在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被稱為“住房制度改革綱領性文件”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就明確規定:“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1999年,國務院專門針對公務員人群下發了《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定“從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機關和國家機關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深圳海關屬于中央派駐深圳的國家機關單位,為何拒不執行國務院的規定呢?你們肆無忌憚地給職工分配“福利房”,還大言不慚地聲稱沒有違規,這真是閻王爺說謊——糊弄小鬼呢!
深圳市政府明文規定,各機關事業單位不得再為本單位職工建、購住房。事實上,深圳海關既不受中央的約束,也不受深圳市政府的約束。我建議,中央巡視組應該介入此事,對深圳海關違規建設“福利房”問題進行查處。一并查查那些中央派出的所有機構,堅決不能讓它們成為“獨立王國”。(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