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首次以聘任制面向全國公開招聘6名公務員,擔任市科委、交通委和經開區管委會三部門的高級主管職位,年薪不低于20萬元。消息甫出,引起關注。(相關報道見昨日《京華時報》)
地方試點公務員聘任制,早有先例。但北京市“海選”聘任制公務員,引發輿論關切,離不開兩個看點——“無編制”“高薪酬”。而它指向的公務員選任機制“轉軌”,也承接著公眾對打破“鐵飯碗”的期待。
在“考碗族”盛行的語境中,這“飯碗”是鐵的,還是磁的,對公眾的觀念導向判若天壤。“公考熱”高燒不退,就跟“鐵飯碗”的誘惑有關。
也因如此,不少人擔心這會加劇“尋租性努力”,造成人才配置的失衡。而聘任制,無疑是可行的糾偏路徑:以彈性的合同管理取代剛性的身份保障,以績效評估為支點,建立起“能進能出”的靈活機制。在“能者上”的淘汰規則下,這也能提升行政效率。以聘任制為杠桿,撬動低流動的任用機制,或能消融階層固化,促進社會公平。
當然,在推行聘任制時,須規避“干擾波”。聘任公務員,也少不了資格審查、考試測評等環節,它須依附于程式化的制度架構上。在此過程中,它能否杜絕徇私舞弊亂象,亟待拷問。
再者,就現實看來,許多聘任公務員的試點中,“重任輕聘”態勢很是突出。它重視人才任用,卻動輒疏忽了對應的考核與評價,很少有人因不堪大任而退出。唯有健全退出制,方可補全聘任制的“缺角”。
聘任公務員,“高薪”之下,還須以“高效”托底。但愿它在細節設計上,能更趨完善,也于循序漸進中,成制度進步的一個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