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武漢市城管曹祥超在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50歲左右的攤販正推著一輛小車在占道賣菠蘿。為了避免他再次占道,曹祥超決定對其小車進行暫扣。攤販與曹祥超交涉時突然下跪求情。為不引起圍觀市民的誤會,曹祥超也跪在了地上對其勸解。最后,攤販未再堅持要回自己的小車。(4月15日《武漢晚報》)
這邊廂,是攤販追求生存機會的原則;那邊廂,是城管維護公共秩序的邏輯。當占道經營的商販遭遇恪盡職守的城管,二者的摩擦和沖突很難說不是一種必然。只不過,在眼球效應時代,層出不窮的“下跪”也罷,新鮮出爐的“對跪”也罷,城管和商販的利益博弈,顯然已經異化為以“苦肉計”為主題的悲苦敘事和行為藝術。
占道經營的攤販為了避免小車被扣,下跪求情。作為一種表演性抗爭手段,“下跪”的目的顯然并不是表演本身,而是為了表達利益訴求,將個體遭遇社會化、公開化,將公眾的注意力作為利益博弈的“籌碼”。一方面,下跪具有抒情意義上的“示弱”效用;另一方面,下跪也具有博弈意義上的“倒逼”功能。
正如社會學家斯科特所言,在強弱失衡的格局下,弱者往往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途徑,以無奈的低姿態(tài)進行自衛(wèi)性質的消耗戰(zhàn),用“以退為進”的策略來進行利益博弈。然而,強弱劃分有時候涇渭分明,有時候卻又曖昧難清;在攤販面前,城管無疑是強者;而在自媒體時代的輿論壓力面前,城管也同樣是弱者。
在浮躁的驅動下,在喧囂的攪拌下,“城管逼攤販下跪”無疑會刺激老百姓關于社會平等的敏感神經,迅速引發(fā)標簽化評論。從理性上看,為了避免可預期的話題炒作和輿論風暴,城管選擇了和攤販“對跪”;從情感上看,面對下跪的年長的攤販,城管過意不去,卻又不能答應攤販的要求,只能“對跪”以求得理解。就此而言,城管“對跪”既是“柔性執(zhí)法”的內在要求,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策略。
民間場域的攤販也好,行政序列的城管也罷,都在社會分層中處于低端的位置。作為一種非常規(guī)的利益博弈手段,“對跪”折射攤販、城管利益博弈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缺失。我們都清楚,這場“對跪”實質上是利益博弈,但是雙方都用弱者的形象來爭取觀眾。
在“人生出彩,夢想成真”的路上,攤販和城管的生活圖景,都應該被勾勒得更加美好。讓利益博弈和法治完善結伴而行,讓攤販和城管在良性互動中走向“合作共治”,只有社會生活的規(guī)則化、秩序化的程度不斷提高,以“苦肉計”為看點的悲苦敘事才會越來越少。 (文/楊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