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產稅無法撼動房地產既得利益,其結果不過是地方政府多了一個稅源,而廣大購房自住者成為最終的受害者。
11月28日社科院發布報告,提出應及時推廣滬渝經驗,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米部分,無論住房為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征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且新增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征稅范圍。
房產稅開征與否,其實最關鍵的不是可執行性,而是其合理性,以及能否起到應有的效果。
尤其引發爭議的是,社科院提出無論何種產權都應開征房產稅,這就將小產權房問題再次引入爭議漩渦。如果小產權房按照統一標準開征房產稅,是否要先承認它同樣享有與商品房同等的產權,可以在合法交易市場流通買賣?
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者不會為房產稅開征睡不著覺。要知道投機本質就是快進快出,通過短期交易來謀取價格差利潤。房產稅也許會縮短投機者“囤房”時間,但不會對“囤房”數量造成太大影響。
房產稅自然也撼動不了擁有23套住房的廣州“房叔”,以及據稱擁有80套房產,連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房子的深圳“房爺”。相比于他們擁有的巨大房產價值,區區房產稅不過是九牛一毛,他們完全可以選擇出租等方式,捍衛自己的房地產莊園。
如此一來,房產稅又如何能起到抑房價的作用呢?
房地產市場最被詬病之處,在于它的過度市場化與非市場化并存。普通民眾包括低收入群體被完全拋入商品房市場,被迫用一生辛勞所得來換取尺寸蝸居,而政府理應承擔的公共保障房體系直到近年來才開始重建。由于以房地產為財政支柱的地方利益錯綜復雜,分稅制造成的事權財權不對等,地方政府對保障房建設缺乏積極性。而從頻繁曝光的經濟適用房丑聞、廉租房事件,都暴露出沒有合理均衡的分攤機制設定,沒有強有力的制衡體系,單一依賴于地方政府主導的公共保障房建設難言樂觀。
與過度市場化相對應的,就是一個龐大非市場化市場的存在。近年來掌握各種資源的有關部門和大中型國企,在集資建房上可謂各顯神通,而集資建房本身按照嚴格的權力金字塔梯度分配,又造成進一步的內部分化。干部與普通職工之間的房產占有嚴重失衡。
房地產市場面臨結構性矛盾的積重難返,各種既得利益交織在一起,讓多次宏觀調控陷入夭折。房地產市場如同當年的煤炭開采市場,由于急功近利的過度開采而提早枯竭,最終引發更大范圍的社會空心化危機。社科院提出開征房產稅,也許本意是為了進一步強化調控的經濟杠桿力度,但一個房產稅無法撼動房地產既得利益,其結果不過是地方政府多了一個稅源,而廣大購房自住者成為最終的受害者。
事實上,政府所面臨的真正考驗不是開征房產稅與否,而是中國經濟是否會被綁架,以至于未來幾代人都要為愈演愈烈的房地產泡沫買單。(畢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