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有網友在浙江桐鄉當地論壇上發帖稱該市公證處的領導們去陽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報賬16萬元。而該市公證處主任,年薪有八十多萬。桐鄉審計局辦公室主任表示,網帖上的內容基本是真實的。(10月19日《錢江晚報》)
一個市公證處的主任,年薪竟然有80萬之多;公證處的領導去陽澄湖吃一次螃蟹,竟然花費16萬元。在這些數字面前,很多網友可能都和筆者一樣,有種“萬萬沒想到”的感覺。因為在大家的認識里,公證處屬于“清水衙門”,不至于有這么好的工資待遇。
事實證明我們都錯了,目前的公證處,雖然從性質上說屬于各地司法局下屬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算不上是“位高權重”的實權機關,但是從收入和福利上來說,卻絕對令人眼紅心熱。公證處領導16萬元吃一次螃蟹被曝光以后,桐鄉市司法局原局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證處正式編制的職工收入這么高,是符合當時的相關規定的,而公證處的年度開支與工作人員的工資效益,也都和年度業務費掛鉤,有著明確的提取比例規定。
從文字上看,這樣的規定好像沒有什么問題,其實不然。雖然說改制之后的公證處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是這個“自收自支”的權力,還是政府按照法律規定賦予它們的,否則,它們就沒有向前來進行公證業務的單位、個人收取費用的權利。那么,既然現在公證處靠每年的業務費(公證費)“提成”過著如此奢華的生活,其正式工作人員的工資收益明顯超出了一個合理的水平,超過了社會大多數行業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就只能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公證處在向公眾提供公證服務的時候,收取的費用標準過高,導致公證處年度收費也水漲船高;二是上級單位規定的公證處自身開支和員工工資的提取比例過高。
正是因為以上這兩個原因,才導致公眾眼里本該屬于“清水衙門”的公證處,事實上卻成為“肥的流油” 的單位。不管是公證處作為一個集體的奢華消費還是其工作人員過高的工資待遇,顯然都是不合理、不正常的。而要改變這一點,除了把公證處年度公證費的提取比例降低到一個合理水平之外,還有一個更容易贏得公眾肯定和贊同的途徑,那就是降低公證處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收費標準。
客觀而言,現在全國各地公證費的收費標注,確實存在偏高的現象,乃至有些人需要公證服務,卻礙于費用偏高而不得不放棄公證,為以后陷入法律糾紛埋下了各種隱患。既然現在公證處“肥的流油”,那么適當降低公證處的收費標準,也不會影響到公證處的正常運轉,何樂而不為?從這個角度來說,“自收自支”不是收費暴利的理由,“自收自支”也同樣可以讓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