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7月北京開始清理整治小產權房,17日,市國土局稱,北京已初步清理出79個在建、在售利用集體土地違法建設銷售(變相銷售)住宅的項目,并公布了名單。市國土局稱,這些項目正在進行查處,并提醒廣大公眾不要購買。據部署,北京對在建的小產權房項目,責令停工、停售,查封工地,拆除售樓處,查封施工機械,遣散施工隊伍等。(9月18日《新京報》)
每每行政機關發出一道強制性色彩濃厚的指令,都需先搞清指令對象的形成淵源,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走上公平、公正的法治軌道上去。小產權房被人戲稱為“偏房”,我們的政策如今在逼退“偏房”時,需要及時慮及這些“主人”究竟是如何搭建起“偏房”的,緣何種歷史成因,讓“偏房”存在這么些年。原因其實很簡單,之所以“偏房”林立,不是它地位升高,而與以“正房”身姿出現的商品房的身價久處高位大有關系。
實際上,目前的商品房價格虛高,別墅用地停止審批,也讓集體用地和宅基地成了“香餑餑”,而恰恰集體用地的管理及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辦法始終是土地管理中的難點,也是空白點。高房價肯定會將部分人逼上了去搜尋經適房、廉租房的道路。盡管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監管部門都在公開宣稱多建經適房與廉租房,但較之于公民的剛性需求,這些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仍顯滯后。因此,有許多需要購房的公民不得不將目光投向小產權房。
在市場化社會中,最有市場的東西必有其存在理由。小產權房伴隨著房價暴漲而被百姓接納,而此時,有關部門雖然多次表態要進行清理,但時至今日,高房價依舊,小產權房依舊,甚至在一些地方還出現異常火爆的場面。房屋炒家說:“別怕,你們盡管便宜買我的房,政府部門發嚴處通知,只是‘拳頭高高舉起,落下卻找不著北’。”這或許使得百姓讀懂其間的“監管哲學”,普遍認為政府是不會強拆小產權房的,因為涉及范圍這么廣。這才有一些城市的小產權房已遍地開花,政府要想拆,的確不易。
所以,牛皮膏藥似的小產權房,頗似附生在高房價身上的寄生蟲,除非有刮骨療傷的膽識,恐難見效。但話又說回來,小產權房既然叫小產權,那就說明它有一定的產權含量在里面,應該說,建這樣的房子,當地政府部門多多少少還是有相關審批手續的。也就是說,當地的相關部門是有一定責任的。現在說買賣小產權房違法,但它已經事實存在,而且不在少數,真能一拆為快嗎?
連續幾年來的全國“兩會”上,有關小產權房的爭論一直存在,而且已有代表、委員提出,由于小產權房涉及范圍廣,應該用區別對待的辦法,盡快制定相關的措施,或者以時間劃斷,規定什么時候建的小產權房可補辦手續后“轉正”;也可以出臺別的措施,規定怎樣的小產權房可以“合法”。前不久,有報道稱南京有一處小產權房小區就是這么干了,“偏房”成“正房”;而對于違章建筑來說,該拆的就得拆,這樣政府的公信力才不會因之受損。
今年以來,不管是住建部還是國土部,已經多次公開表態甚至下發紅頭文件要清理和整治小產權房。北京這次以行動打清理頭陣,效果究竟咋樣,尚待觀察。但竊以為,清理小產權房需要一種國家的權威與理性,民生政策的剛性與柔性、連續性,配備法治的公平性。簡單地采取“堵”與“拆”的辦法,似乎不及“疏”和“導”更具行政理性。(周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