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到南京中央路河路道附近一銀行自助區存款,因操作失誤,一萬元被機器吞了,當即聯系銀行工作人員,被告知要等兩個工作日才能處理好。可他心里不踏實,報警求助也無果,便想出一招,換個電話致電客服,假稱機器多吐三千,5分鐘后客服便趕到了。(《揚子晚報》9月9日)
銀行對他們“現實的服務”解釋為“吞了客戶的錢,這錢在機器里還是安全的,但機器多吐了錢,就會影響現金安全。”這話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銀行為什么不能站在儲戶的立場來看問題呢?如果一個儲戶被吞了錢,至少他希望銀行的人過來幫他固定證據,解釋處理程序,讓他心里能更踏實。但是,儲戶們是千呼萬喚都等不來銀行的人,倒是說多吐了錢,銀行的人馬上就來了,這難道不會讓儲戶感到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嗎?
銀行沒有理由不擺譜,因為規則是他們制定的,而儲戶們只有遵守他們制定規則的份。迄今為止,沒有人可以否定銀行是一個壟斷機構,雖然目前市場內似乎有多家銀行,但銀行仍然是需要國家特許的行業,而批準誕生的銀行又往往是國家的“寵兒”。而且,銀行的壟斷還體現在享受了政策性待遇,比如說指定利率,銀行通過這種非市場化的利率運作,在經濟表現不佳,百業疲憊情形下,仍然成為“萬綠叢中一點紅”。
對比之下,消費者或者儲戶就弱勢多了。面對著壟斷且霸氣十足的銀行,消費者、儲戶往往別無選擇,只能接受銀行的“霸王條款”。而且,消費者、儲戶往往是個體和單兵作戰,并沒有相應的自己組織,消費者協會雖說名義上是消費者自身的組織,不過也是一個半官方的組織,而且也不是儲戶的專門維權組織。因此,總體來說,相對銀行,消費者、儲戶的權利貧困多了。(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