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定高速路今年又出現路基沉陷、路面破損等問題。甘肅省交通廳工程處處長談應鵬回應稱,這次天定高速的問題并非源于工程質量,而是因為受到強降雨影響(《中國青年報》8月13日)。去年9月27日的《中國青年報》曾報道,投資87億多元的天定高速通車約半年竟出現坑槽、裂縫、沉降等重大病害,部分路段不得不鏟除重鋪。
上述托詞未免太菜了,大雨導致高速公路路面出現個別坑洼的情形會有,但不至于嚴重到“每隔十米就有一個洞”,更不至于路面沉降。隴南地區雨水再大,也大不過遭臺風“海葵”正面襲擊的寧波吧,熟悉寧波的筆者倒沒聽說這里有哪條高速因暴雨導致路面沉降。
有位搞路橋工程的網友從專業角度,分析了降雨導致地基沉降從而導致路面下陷、坑洼的兩個原因:一是瀝青路面澆筑厚度不夠,路面壓實度達不到設計要求(壓路機很耗油想省點油錢),路面主體防水層功能失效(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二是地基偷工減料,地基標高達不到圖紙設計要求。高速公路的地基設計、排水、護坡加固系統要求是很高的,假如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就不太會出現天定高速這類問題。
據報道,參與天定高速設計、施工、監理的單位有75家之多,大家都想在87.5億元的投資資金上分得一杯羹。那么多單位是如何通過招投標層層轉包獲得自己的利益,而導致每公里的建設資金不斷縮水的?項目辦常務副主任張志勇也承認說,修路時所用材料就單項而言都合格,可因為它們大都處于質量標準的“低限”,累積起來可能就會引發一些問題。
為何不選用優質材料,偏選擇質量標準“為低限”材料?明明是工程質量問題,談處長偏讓老天爺背黑鍋,還輕描淡寫地辯稱,“審計上沒啥大問題,沒有違紀違法的問題,但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小問題”。可甘肅省政府副秘書長武志斌去年9月通報情況時稱,專家調查組初步認定出現路面病害主要有進場原材料把關不嚴、施工單位施工過程控制不嚴、在不良環境下施工等3大原因。這還是小問題嗎?
既然不存在工程質量問題,也就等于向外界表明,在工程建設中不存在權力尋租問題,經得起審計和調查,但時至今日,由甘肅省監察廳、省質監局、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為何遲遲不公布調查結果呢?談處長約略透露了一點處理結果,但又表示,他無權向記者提供調查報告?武志斌副秘書長去年表示,調查結果將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我們拭目以待。
天定高速之所以成為“豆腐渣工程”,不能排除背后的腐敗問題。從談處長透露的幾點處理結果看,處理對象只限于企業和業主、管理單位的相關人員,并未涉及交通部門和高速公路管理局等要害部門的官員,這不太正常。要鑒定天定高速的問題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須將交通廳排除在調查組之外,建議省紀委牽頭,由省監察廳、省質監局、人大政協和媒體組成聯合調查組,徹查此案。(王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