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剛剛公布的“重大節假日小客車免收通行費”,公眾幾乎都有兩個反應,第一是大快人心,第二是憂慮塞車。至于公路經營者自然就是另一個極端:不能趁著節日賺錢,還要耗費人手“義務勞動”?
這次國家政策的出臺,很顯然是在強力為民眾爭取福利,因而“超常規”使用了行政手段。如果換在以往,大概會遭遇市場的議論,可減負百分百是一項利民之舉,是從利益集團中劃出利潤饋贈公眾,老百姓的擁護自然“一邊倒”。按照高層釋放的這種政治善意,也可看得出是對歷年社會上的“高速公路積怨”的一種化解。
其實在國內的內蒙古、陜西、河南,春節免路費早已推廣。在惠及民眾的同時,塞車現象也隨之而來。這種人人爭搶免費午餐的情形,立馬讓我們想起了亞運前廣州的“地鐵免費”試驗,地鐵堅持了幾天就接近全線癱瘓。可見,很多人呼吁高速公路中的機場高速不要免費,也是一種理性的訴求。要是機場高速也免費了,各種車流滾滾而來,搞到全體人民都誤機了,這豈不是弄巧反拙嗎?
因為公路經營者不全是虧得起、有政府兜底的國企,所以免費后,經營者大概都會向政府叫苦,要求補貼,同時也可能陽奉陰違,連基本的衛生、照明、救助服務都會縮水。而節日出行的人們,則會屢屢承受“集中低速”之痛,甚至因為經營者的隱形怠工,致塞車問題不可收拾。最后這種壓力會一級級轉移到政府身上,促使政府要不就給錢補貼,要不就調整政策,“否則以后就沒人再敢投資公路”云云。甚至可能有利益集團反向呼吁“節假日就該漲價”、用價格杠桿消滅節日塞車——至少能保持一條不堵的路。
由此可見,節日免費固然能收獲民眾歡呼,卻未必是市場經濟的一種常規,關鍵是要各方自愿達成平等合約。如今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徘徊在公共產品和商品之間。平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任由其暴利經營;一旦要控制它,就把它當公共產品來下命令。要化解民眾對公路收費的種種不滿,必須在制度建設上預先加以控制,防止收費過高、收費站過多、收費期過長。這就要在準入門檻上有更精密和更前瞻的制度設計,而不是等到公路建成,經營者坐享其成,政府才急著去壓縮其既得利益。須知,建設免費的高速公路,和讓高速公路免費是兩個概念。